05/18
最高人民法院 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2003)法委赔字第3号 赔偿请求人:李伏运,男,1946年7月18日生,汉族,河南省长垣县人,住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27号铁十二局物资处宿舍。
05/11
两次被判死刑冤狱坐了555天 省高院审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前不久,两次被判处死刑的尹用国拿到了4万元国家赔偿金。
04/30
赔偿请求人:仇惠南,男50岁,原江苏省泗阳县复合肥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