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2007安 徽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04)皖行终字第0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怀远县人民政府。
06/08
2007安 徽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赔 偿 判 决 书 (2004)皖行赔终字第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朱杰洲,女,汉族,1952年出生,马鞍山市马钢巨龙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马鞍山市铸管二村11栋208室。
06/05
2007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2)鲁行终字第6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高密市顷通装运有限公司(下称装运公司)。
05/28
2007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06)津高行终字第001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美丽,女,1944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天津市第一玻璃厂退休职工,住址天津市红桥区北营门外大街西里1号。
05/28
2007裁判要旨 交通事故发生后,申请伤残评定是受害人的权利,受害人不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并无主动评定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