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2007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6)一中行初字第1164号 原告蓝派冲击压实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3号714楼3层。
05/25
2007患者就诊后死亡,到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卫生局组织尸检,但因卫生局拒不履行尸检职责,导致最终无法判定医疗责任。
05/18
2007原告:铃王(无锡)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江路。
05/18
2007最高人民法院 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2003)法委赔字第3号 赔偿请求人:李伏运,男,1946年7月18日生,汉族,河南省长垣县人,住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27号铁十二局物资处宿舍。
05/15
2007法公布(2000)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1998)行终字第1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赖恒安,男,一九三六年七月三日生,汉族,重庆市北磅区人,渝州大学退休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