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晚6点30分,法治政府论坛第四十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顺利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到了台湾政治大学董保城教授,以“大学面对学生权利救济的新挑战——从台湾大法官释字684号解释谈起”为题,为同学们进行了精彩的讲座。法治政府研究院王敬波教授、王青斌副教授出席了本次论坛。
董教授首先谈到了台湾大法官释字382号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当学校做出对学生开除、退学等影响受教育权的处分时,这一决定可以被诉。他提到这一可诉范围虽然已经摒弃了特别权利关系学说的限制,但是仍然显得狭窄,对于学生权利的保护不够充分。在今年的1月17日,台湾大法官释字684号解释公布,这一解释将学校行为的可诉范围扩大了,不仅包扩受教育权,也包含了其他基本权利,实现了有权利即有救济。他列举了大量实例来说明这一扩大解释出台的必要性。但是他还强调,这一解释的另一部分内容是要求司法机关对于大学的自治也要充分地尊重。随后,他又进一步谈到了大学自治。他认为大学自治主要表现在大学自治章程,自治章程应该由学校全体成员,按照比例来民主制定,并民主实施。在此基础上,只要不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自治措施,司法机关都要充分尊重。
董教授幽默风趣的演讲方式引起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同学们踊跃地提出了各自的问题,董教授一一进行了回答。晚上9点,本次论坛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