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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凌云教授做客法治政府论坛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03-02

讲座现场
 
余凌云教授
 
刘飞教授
 
 

201131晚上6点半,本学期第一场由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法治政府论坛系列学术讲座”于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清华大学的余凌云教授担任主讲嘉宾,余凌云教授以“行政法上合法预期之保护”为主题给大家做了精彩的演讲。此外,本场讲座还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飞教授作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王青斌副教授主持了本场讲座。

余凌云教授主要为同学们介绍了目前在行政法上,研究诚信政府的三条主线:

一是把私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到公法上来,进而确认诚实信用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余凌云教授认为从私法上去直接援用诚信原则到公法上来,或者公法与私法共享该原则,这种研究方法与进路本身就成问题。公法上的合法预期只是汲取了私法上的某些元素,而不是援用,它有自己的运行轨迹。

二是主要从台湾学者的著述中了解、研究与引进德国、日本的信赖保护原则,目前这个术语与理论略占上风。在介绍这个观点时,余凌云教授首先讲了自己对德国的信赖保护与欧共体合法预期保护之间的关系疑惑。接下来举了德国的东德寡妇的案例阐述德国与英国法官会有怎样不同的思考方式以及差异。

三是援引流行于普通法国家和欧共体的合法预期原则。余凌云教授本人是赞同这种观点的。认为首先合法预期的价值不仅能够增加新的智识,将救济范围拓展到行政指导、行政政策等领域,解决我们在诉讼上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而且透过它,我们可以将正当程序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可以解读出对现代行政的诚实信用(honest)、不含任何偏见(open-mindedness)以及连贯性(consistency)的基本要求,这对于促进诚信政府与法治政府的形成、对于督促行政机关理性行事,具有不容忽视的深远意义。其次,经过西方发达国家长达几十年之久的实践,合法预期制度积累了丰富经验,无疑是建设诚信政府中可以积极借鉴的一种制度模式。最后认为不能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积极总结我国的行政实践经验,创造性地建立和发展合法预期制度。

随后,刘飞教授通过三个方面对余凌云教授的讲演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他表示,行政法不能笼统概括地运用民法之诚信原则。民法的诚信原则是由于“意思自治”与“合同自由”的特殊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公法则有着不同的特点。二是认为德国寡妇案中德国与英国的法官可能思考的方式会有所不同,形式不同,但是实体实质上是相同的。三是与余凌云教授观点不同,认为信赖保护原则与合法预期保护原则是相互交叉但又不完全一致的。

最后,慕名前来的同学们向两位教授提出了关于此次讲演内容的疑惑,两位教授耐心的为大家一一进行了解答,分析。

晚上830分左右,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