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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法国行政学会会长让-马克•索维先生做客法治政府论坛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06-22

讲座现场

-马克·索维先生

特里•奥尔森先生

2011621下午230,由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法治政府论坛系列学术讲座”第四十四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办。本期讲座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法国行政学会会长让-马克·索维先生(Mr. Jean-Marc SAUVÉ)担任主讲嘉宾,演讲题目是法国行政诉讼制度与实践最新发展本期讲座还有幸邀请到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官特里•奥尔森先生(Terry OLSON担任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主持了本期讲座,中国政法大学张莉副教授担任本期讲座翻译

讲座开始后,让-马克·索维先生首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了法国的司法体系,包括宪法法院体系、普通法院体系以及行政法院体系。接下来从本次演讲涉及的主要内容法国行政法院体系为切入点,分三个主题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法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法国行政法院的组织结构。法国的行政法院体系由42个基层行政法院、8个上诉行政法院和1个最高行政法院三级法院组成,此外还存在一些负责特殊案件的专门行政法院,受理有关政治避难申请、社会救助、财政纪律等问题的案件。法国行政法官的受案范围广泛,行政法院管辖权的划定主要由公共特权和公共服务两个因素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法国的行政司法改革问题。特别谈到了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即20087 23号修改宪法时引入的法律合宪性优先审查机制,该机制弥补了1958年所设定的事前违宪审查机制的缺陷,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符合法国行政法院发展的总趋势。在第三部分,让-马克·索维先生谈到了法国行政审判中判例演变的总体趋势。自2000年以来,法国行政审判中判例演变的总体趋势是行政法官的权利逐步加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官不再像以往那样简单要求溯及既往的撤销受诉行政行为,而是更为现实的考虑是否要附条件的推迟撤销的生效时间。二是赋予法官更多司法变更权。让-马克·索维先生总结说,法国行政法官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方式正逐步从原则、抽象的审查转变为具体的、更多考虑法的安定性等现实因素的审查。

在提问环节,在座的同学们积极踊跃发问,让-马克·索维先生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最后,薛刚凌院长对讲座进行总结,她指出,让-马克·索维先生非常简洁、清晰的演讲使我们了解到法国行政审判制度的最新发展,而法国行政法院之所以在法国行政法律体系中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其不断自我完善有很大关系。下午530分,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期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