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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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2018年1月16日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http://law.wkinfo.com.cn) 中的查询, 我国法律中约有116部行政法规中约有450部中规定有举报的相关条款。在规章中更是约有6762部规定有举报的相关条款。
2 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行终字第00578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川行终字第232号。
3 赵宏:《诉讼权能与审查密度——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整体关联性》, 载《环球法律评论》2012 年第 6 期。
4 如《军人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5 如《劳动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 《电力法》 (2015修正) 第29条规定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 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
6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6号令) 第2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价格或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第12条“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可以单独或者在进行价格举报时一并对涉及自身价格权益的民事争议提出投诉”。
7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4]梅中法行终字第38号
8 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1行初字第1255号,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5行初字第3号,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14行终字第69号等裁判文书。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0修订) 第17条。
10 如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行终字第1043号”裁定中法院认为对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举报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对该项法定职责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原告没有资格。
11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监察部令第3号) 第26条。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5修订) 第53条。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015修订) 第53条。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015修正) 第66条。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008修订) 第81条。
16 公益举报与私益举报系法院在实践中提出的举报分类, 通常公益举报人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而私益举报人有资格。该区分并不是所有法院都采用的标准, 但目前已经能够查找到一些省会城市以上的法院已经采用该标准, 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行终字第262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行终字第149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行终字第715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1行终字第414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辽行申字第775号。
17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6条。
18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行终字第715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16修订) 第6条。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31条。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修正) 第71条。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42条。
2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字第169号。
24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第630-632页。
25 [日]盐野宏:《行政法》, 杨建顺译, 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336页。
26 李晨清:《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利害关系要件分析》, 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27 黄学贤:《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若干问题探讨》, 载《法学》2006年第8期。
2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编:《〈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释义》, 中国城市出版社2000年版, 第26-27页。
29 参见“陈秀玲诉宁波市公安局郸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行政强制案”的案例注解, 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13年第4辑 (总第86辑)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 第327页。
30 参见《中国行政审判案例》 (第3卷) , 第86号案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诉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颁发驾驶证案”,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第22-23页。
31 学术界对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认识参见: 张树义主编:《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81、89、97页。张旭勇:《“法律上利害关系”新表述—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生成模式探析》, 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李杰、王颖:《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 载《人民司法》2002年第9期。
32 张扩振:《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发展之历程与理念转换》, 载《政治与法律》2015 年第 8 期。
3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一中行终字第34号。
34 黄小波:《试论举报答复行为的行政法属性》, 载《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4期。
35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503号) , 第19条。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6修订) 第53条。
37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8]1号) 第12条。
3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字第2705号。
39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77号“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12月28日发布) 。
40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宁行终字第521号。
41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甬行终字第128号。
42 参见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草案) 〉的说明》, 1989年3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43 彭涛:《论行政诉讼的功能》, 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4期。
44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的答复》[2013]行他字第14号。
45 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28条。
46 参见付荣, 江必新:《论私权保护与行政诉讼体系的重构》, 载《行政法学研究》2018 年第3 期。
47 张晓玲:《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探讨》, 载《法学评论》 (双月刊) 2005年第6期。
48 [美]博登海默: 《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邓正来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114页。
49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
50 [美]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 彭刚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第54页。
51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皖行终字第00003号。
52 赵宏:《保护规范理论在举报投诉人原告资格中的适用》, 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8 年9月。
53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二中行终字第583号。
54 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创新之路》, 载《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
55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95]国资事发第17号) 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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