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实施
1.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对行政审判的影响与应对 (章志远)
2.论行政处罚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熊樟林)
3.从重处罚设立的必要性及其制度构造(金成波)
4.论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处罚制度——以《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66条为中心(彭錞)
数据跨境流动
5.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的贸易规则体系构建(许多奇)
6.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则碎片化及中国应对(洪延青)
7.迈向数据跨境流动的全球规制:基本关切与中国方案(刘金瑞)
8.中国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的挑战与因应(何波)
学术专论
9.算法行政:现实挑战与法律应对(王怀勇、邓若翰)
10.论行政协议撤销案件的审理逻辑——以展鹏铸造厂诉安吉县政府搬迁案为视角(闫尔宝)
11.个人信息可识别性解释路径的反思与重构(曹博)
12.数字政府建设中的行政程序:变化与回应(覃慧)
青年论坛
13.风险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认定(杨丽)
14.监察法规立法的基础问题研究——兼论《立法法》之相关修改(李尚翼)
作者:章志远(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摘要:将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依法享有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是对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明确宣示,由此引发的执法风险需要基层司法妥善处理依法审判与诉源治理、监督行政与助力行政之间的辩证关系。面对行政机关围绕行政处罚不确定法律概念展开的具体化活动,法院应坚持有限尊重和必要审查并行的基本立场,丰富行政处罚目的性解释和体系性解释的审查技术。在行政处罚立法从合法性控制向适当性保障迈进的新时代,法院应发扬法理相融、公私衡平行政裁判说理模式的优势,促进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基层社会良法善治局面的实现。
关键词:行政处罚;执法重心下移;不确定法律概念;适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