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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展示——贵州黔西南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04-11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新探索
   项目简介

   乡镇人民政府是国家管理社会最直接、接触群众最广泛、提供公共服务零距离的最基层政府,是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大胆探索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根据权责法定的原则,梳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力共222项,按照执法性质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救济、行政监督等十大类,同时制定了各类执法事项的办理程序、岗位职责、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

    为确保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州人民政府制定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0个制度;各乡镇普遍实行行政执法“六统一”;对乡镇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年终实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案》,考评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评议和奖惩晋级重要依据。

    为确保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有效推进,州、县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乡镇设立法制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办公;县级政府将乡镇执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全面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评议和奖惩晋级重要依据。

    该项目推行以来,全州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服务广大群众,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职能明确、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颁奖词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深化乡镇体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了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这是充满勇气与智慧的改革,值得我们寄予更多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