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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展示——国家卫计委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04-20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复议应诉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项目简介

    为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3年组建后,及时制订《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强调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委本级行政复议案件机关内部各司局职责和办文流程,防止因职责不清造成推诿,损害申请人权益;二是列明了实地调查、听证等不同审理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了采取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具体情形,完善了中止、终止及撤回申请等程序;三是强化了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职能,特别是监督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监督;四是强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作用,纠正相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督促复议决定履行,等。

    《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对推进我委机关及全系统依法行政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有错必纠的作用。2003年我委本级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近100件,作出撤销、责令履职等决定的综合纠错率达31%。特别是,我委受理的请求公开社会抚养费案,涉及全国19个省市,社会影响极大,经审理,我委最终对其中的7省计生委作出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8省计生委作出确认违法、责令履责的复议决定,并进一步要求各省依法规范管理。该案的依法、公开、公正审理,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被评为2013年度中国卫生计生十大新闻,及被《南方周末》评为“2013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二是增强了机关人员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召开听证会、作出行政行为的责任人上庭应诉等方式,使相关决策人员能直面相对人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增强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对一些把握不准的可能涉法事项,及时征求委法制部门意见和建议,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

    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改变机关作风,努力实现行政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颁奖词

    以人为本,本周则邦宁。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渠道;而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御程序。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过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明确了本级行政复议案件机关内部职责,列明了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的适用条件,完善了本级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强化了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职能,从而打造出具有公信力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