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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展示——广东广州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05-07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新决策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
    项目简介

    广州市创新决策公众参与形式,建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和阻力,推动决策。制度特点:一是政府发起,保障运行;二是各界参与,志愿服务;三是因事设会、事毕会散;四是互动决策,全程监督;五是重视规则、依章运行。

    广州在重大城建项目、地区综合整治、城市废弃物处理、水环境整治和异地中考等5个方面,成立了6个市级、4个区级、2个街、社区级的公咨委。公咨委通过意见征集、过程监督、矛盾协调和工作评价,与政府部门协同工作,切实发挥了“一个平台”(征求群众意见的平台)和“两座桥梁”(政府与群众联系、与媒体沟通的桥梁)的功能,达到了沟通协商、引起共鸣、达成共识的效果。

    公咨委制度是社会协同善治的积极探索,具有重要法治意义。一是推动群众路线工作制度化和具体化的新举措,使决策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二是构建群众身边参政权利行使和法治实践的新平台,保障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大参政议政权利。三是丰富协商民主制度实践的新形式,拓展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履职途径。四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咨委发挥了现代城市治理的“缓冲器”、“议事厅”作用,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颁奖词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试验田,广州市在大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在政府法制建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广州市政府法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广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昭显了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对法治政府的孜孜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