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北京市朝阳区始终坚持法治建设的探索尝试,结合区域发展形势,注重推进依法行政实践性,抓住发展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困难,克服法治培训机制的局限性,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先试先行,推进依法行政培训模式的创新和拓展。
2012年3月15日成立了北京市首家区县级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通过优化法治建设资源、整合法治建设主体、推进法治建设综合服务,培育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形成了党委、政府、高校三位一体的合力办学模式,制定了法治理念、知识、能力综合培养的教学目标,构建了为区域发展决策提供法治支撑、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为形成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实践探索的工作平台。经过三年的实践发展,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创新,区政府建立了常务会定期学法制度,法制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由41个区属行政执法单位和43个街乡涵盖200余名法制干部的基层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全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两下降一提升”的工作成效,截止至2014年10月朝阳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量与2013年同比下降20.6%;行政诉讼案件量与2013年同比下降了57.1%;行政调解量与2013年同比上升了17.2%。
颁奖词
通过成立北京市首家区县级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朝阳区人民政府建立了完整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机制,科学配置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资源,增强了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为培养法治人才,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