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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展示——四川成都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05-25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旧城改造的“曹家巷自治改造模式”
   

金牛区是成都市发展较早的中心城区,有着辉煌的过去,也有着城市二元结构突显,高楼大厦与危旧房棚户区反差鲜明的现实。特别是以曹家巷一、二街坊为代表的棚户区,房屋破损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响强烈。该项目由于利益协调难、积存问题多、安置成本高等多种因素,动议十多年而无法启动实施,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之困、群众多年盼改之痛。2012年,金牛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改造的原则,探索创新“群众主体、政府主导”的居民“自治改造”模式,正式启动改造工程。截止目前,项目已经正式动工建设。两年后,一个崭新的曹家巷将破茧重生。

在自治改造中,金牛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找准“有限且有为”的政府定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有限政府就是要划清权力边界,该群众做主的还权于民。在自治改造过程中,政府将项目业主的委托权交给群众,将补偿安置方案的裁量权交给群众,将项目实施的决定权交给群众。通过逐栋推选代表、逐位代表公开投票选举候选人、逐户征求意见并签字同意,成立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代表全体住户议事,让群众真正成为搬迁改造的决策主体,实现“改不改由群众说了算”。

有限政府是制约权力,不等于不运用权力。有限政府,也必须是有为政府。在改造中,政府坚持公开公正、依法依规和社会协商“三项原则”,实现 “怎么改由政府说了算”。

这种自治改造模式促进了旧城改造,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增加了群众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颁奖词

    成都市人民政府将仲裁机制引入解决农村产权纠纷,构建农村产权纠纷仲裁解决机制,实现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优势互补。通过探索农村产权纠纷解决的新途径,成都农村产权仲裁工作及时高效地解决了农村产权中的纠纷,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