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司法厅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护航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力打造社会风险“减压阀”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实践,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有效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2022年以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聚焦重点护稳定,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喜迎盛会安保维稳行动”“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百日攻坚”“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加大矛盾积案排查化解,持续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出台《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将“人民调解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资源配置。202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聚焦民生、金融、房地产、教育等风险多发领域,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化解纠纷、防范风险,完善链上企业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推进商会商事调解培育培优行动,全力保障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创新“枫桥经验”涉外实践,成立江苏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新丝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推进全省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建成300余人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引入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国际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产品,实现服务供给多样化。2022年以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7万件,成功率99.8%以上,95%以上矛盾化解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
二、多元提升矛盾纠纷预防效能
坚持抓源治本、治本为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效消除纠纷滋生土壤。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打造“法治民意直通车”,深化人民陪审员“双随机”选任模式,协调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范围。优化法律服务供给,部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网格+调解”“网格+普法”“网格+法援”等服务模式,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为推动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对外开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风险预防化解、重大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纾困解难促循环活动,完善社会规范体系,推进“援法议事”全覆盖,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村规民约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近3年,全省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2037件。部署开展“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发动10万多名人民调解员、4万名律师和20余万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引导“五老”“新乡贤”等参与调解工作,累计形成京口圆桌会议、溧阳百姓议事堂等110个自治品牌。
三、创新打造“网上枫桥”平台“苏解纷”
主动适应群众最新需求,在全国首创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对内,集成“7+1”(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公证、行政裁决、仲裁和司法鉴定辅助手段)非诉方式,强化纠纷“递进式”分层分级化解。建立334个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和1300余个非诉服务专窗,全省市县乡三级非诉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对外,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与地方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对接融入。创新打造并高效运行“网上枫桥”服务平台“苏解纷”,推动3.3万余家各类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行政争议解决等行政机关部门进驻线上平台,让群众随时随地、触手可及获得一站式非诉解纷服务。“苏解纷”平台累计分派调解案件10万余件,平均办结时间较以往缩短48%,“苏解纷”微信小程序注册量达515万。“苏解纷”被列入“2022年度政法惠民实事项目”和“省政府2022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
四、优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保障机制
完善基层保障支撑体系,加强多层次、宽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建成以县(市、区)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点、线、面相结合的“3NN1”调解组织体系。在深化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物业等五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专业化+社会化”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南京、无锡、苏州、淮安、盐城等地成立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金融纠纷“终点站”。昆山市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共建共治共享”毗邻区域司法行政工作站,设立涉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获央视《海峡两岸》栏目宣传报道。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0.6万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58万余名,专职占比达33.8%,涌现出南京包明昌、无锡周建华等“调解明星”。
五、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
创新构建前期预警研判、中期应对处置、后期反馈修复的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模式。健全前端化解机制,推动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省市县三级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构建政府负总责、司法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主体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江苏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立府院良性互动“七项机制”,出台《江苏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明确纠纷化解首问首办负责制、纠纷管辖责任制、移交督办制。创新纠纷化解事后修复机制,建立调解协议跟踪回访机制,探索“四级回访”和“四类回访”制度,根据矛盾种类和等级研判再访频次,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全周期”理念,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