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和黑龙江大学承办的首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来自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法学会、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部分法学期刊代表等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为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主任周院生主持。
|
周院生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主任 |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马怀德教授向首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马怀德指出,《行政复议法》修订以来,行政复议工作发生重要变化,取得显著成绩。行政复议范围不断扩大,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面临的问题与困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复议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及行政检察衔接关系需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能力需进一步发挥。马怀德希望本届研讨会能够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地研究这些问题,为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介绍了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并指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建设,实现二者分工合理、高效协同、优势互补;进一步统一争议高发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法律适用的标准;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县域范围内行政复议与行政工作,构建与行政争议类型相适应的多元解纷机制。
|
耿宝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代表司法部对首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介绍了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一是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二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能明显提升;三是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力度不断加强;四是行政复议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更加突出;五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机制的衔接配合更加顺畅。胡卫列副部长充分肯定了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强调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作用:一是以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理论体系为目标,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行政复议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为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以助推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三是以服务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为导向,对行政复议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进行理论回应。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如林代表中国法学会向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在繁荣法学研究、培养法治人才、推动行政复议发展以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肯定。李会长指出,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回应新关切、回答新问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第二阶段为优秀成果发布。黑龙江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敬波教授宣读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评审活动”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主题征文活动优秀成果名单。文书评审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发布以来,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共收到227份行政复议文书、111 篇参评论文。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了初评、终评,评选出优秀文书60篇、优秀论文30篇。
|
王敬波 黑龙江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主任 |
会议第三阶段为主题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行政复议高质效内涵及评价标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及审理机制、行政复议决定及其适用、行政复议文书的规范化和高质量等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现场气氛活跃热烈。
主题研讨第一单元以“行政复议高质效内涵及评价标准”为议题,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周佑勇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湛中乐共同主持。
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宝明,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海峰,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副司长何春霭,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顾爱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倪东新,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周户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练育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曹鎏教授等专家学者围绕行政复议高质效的内涵与要求、评价标准的地方实践和理论建构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梁凤云,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滕凤洲,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磊,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宁波市行政复议局局长徐君安,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余凌云,河海大学教授、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邢鸿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洪海对本单元的报告内容进行与谈,并就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行政复议评价功能与评价方法等进一步探讨。
第二单元的主题研讨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及审理机制”为议题,由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沈开举教授和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程雁雷共同主持。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应诉与协调处处长忻峰,江苏省扬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晓明,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研究员贺奇兵,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陈锦波,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讲师齐宁,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付鉴宇等发言人从行政复议机关调查取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复议再审、行政复议适当性审查等方面做了专题发言。
与谈人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莉,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法商研究》主编助理、编审谭冰霖,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涛,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展鹏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李龙贤等专家学者从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复议审理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第三单元的主题研讨围绕“行政复议决定及其适用”展开,由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关保英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章剑生共同主持。
浙江省舟山市司法局综合应诉处副处长陈琼,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琳,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沙,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崔梦豪,深圳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李明超等专家学者主要从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变更决定、行政复议调解书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讨。
东南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孟鸿志,东北财经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王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处长罗智敏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金成波,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周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天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孔祥稳等与谈人对上述发言做了点评,在此基础上针对行政复议决定的考核、配套机制建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开等方面发表了见解。
主题研讨第四单元以“行政复议文书的规范化及高质量”为议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莫于川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伟东共同主持。
财政部条法司复议应诉处处长张德钧,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处长李博,四川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处长张伟,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处处长张婧蕴,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处长曹吉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马小伟,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四级调研员闫振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吕立秋等发言人从行政复议意见书的高质量建设、行政复议文书的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文书的事实认定与释法说理、加强行政复议文书质量管理等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
与谈人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进,安徽省淮北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副处长商思刚,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副处长王钰,广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副处长方学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处一级主任科员罗新,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姚国艳等专家学者围绕本单元研讨主题深入阐述了各自的独到见解,体现了对行政复议文书高质量的追求。
会议第四阶段为闭幕式,由曹鎏教授主持,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徐运凯局长、黑龙江大学王敬波校长进行总结并致谢。
徐运凯局长首先感谢了学术界长期以来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这为行政复议制度发展完善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也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近一年来取得的积极成效和反映出的实践问题,也为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素材。行政复议的主渠道定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原创性成果,行政复议法修订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制度创新。下一步,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各项制度要求,锚定主渠道目标,聚焦提质增效和强基固本两个关键环节,擦亮“以案促治”“实质解纷”“复议护企”三个品牌,从理念、体系、机制、能力四个方面全方位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恳请学术界更加关注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共同打造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充分结合的中国特色行政复议自主知识体系。
|
徐运凯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王敬波校长指出,本届研讨会既有理论的光辉,也有实践的智慧,并就实现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处理好法治政府的阶段性和行政复议发挥功能作用的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理论界期待与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受案范围限和扩的关系;四是处理好处理方式的多样性和不能替代的关系;五是处理好个案解决和层级监督的作用;六是处理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非同质化的问题。
|
王敬波 黑龙江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主任 |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四川省法学会行政复议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强作为下一届研讨会承办单位领导,表示四川将借助承办研讨会的机会,借力借智将行政复议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结合,争取在下一届研讨会上贡献更多的研究成果。曹鎏教授认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开启了我国行政复议发展的新时期,行政复议主渠道目标的理想期待与当前阶段在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配备、老百姓维权的现实需求、理论研究的有效回应度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本届研讨会聚焦行政复议高质效及评价体系构建,并结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仍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研讨具有重要意义。曹教授指出,行政复议作为让人民监督政府进而实现行政系统内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是执政党长期执政的“两个答案”在行政领域中的生动践行,相信行政复议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也期待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继续合力攻坚,持续为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王 强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四川省法学会行政复议研究会会长 |
在《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即将迎来一周年之际,本届研讨会以“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议题,展现了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积极推动中国特色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发展完善的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本届研讨会是一场高强度、高密度、高水平、高质效的思想盛宴。近八小时的热烈讨论为行政复议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沟通交流搭建了桥梁,对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