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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位条例》到《学位法》:中国学位法治的成就、问题与展望”讲座成功举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9

2024年6月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学位法》专题讲座在中国政府大学研究生院海淀校区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姚荣副教授,主题为“从《学位条例》到《学位法》:中国学位法治的成就、问题与展望”。本次讲座的与谈嘉宾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教授和教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春蕾副教授等。此外,还有来自北京高校的数十名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姚荣副教授的演讲围绕中国特色学位法治道路的形成、为何需要出台《学位法》,以及《学位法》出台后应当如何定位《学位法》的属性和功能等问题展开。首先,姚荣副教授指出,新修《学位法》的颁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位条例》的不足,缓解了立法有限性与实践丰富性之间的矛盾,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治发展道路。法治政府建设、教育行政诉讼制度变革和教育法的体系化是中国特色学位法治道路形成的三重进路。本次修法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学位条例》的法律规定,例如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三级学位管理体制等。其次,《学位法》的出台旨在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学位法治的现实困境与难题提供解决方案,包含如何实现学位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如何保证学位法律解释与适用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以及如何满足学位法律制度体系化的需要等。最后,阐释以迈向良法善治为目标的中国学位法治变革的规范立场与功能导向。具体而言,应当重视学位法作为组织法、行为法、权利法、程序法与规制法的五种基本功能。当前《学位法》仍然存在若干未竟之功,包含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之间的法律关系,研究生导师的权利和义务,《学位法》第37条有关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解释与适用,学位争议的法律救济,学位法律责任规定尚未体系化等问题。


在与谈阶段,李红勃教授重点阐释了《学位法》历史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国教育法治发展道路和《学位法》的挑战等议题,同时为学生提出了若干具有研究价值的教育法学问题,包含如何处理人工智能技术对论文写作和学术研究的挑战,如何化解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对当前学位管理体制的冲击等,并提醒各位研究生应当从法律规范出发,强化问题意识,深入思考和研究。


在提问环节,在场研究生踊跃发言。同学们提出了《学位法》第37条第3款的解读和运用、学位授予中限定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评定委员会权利界分和细化、留学服务中心机构性质和境外学历认证等问题,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姚荣副教授认真、耐心地一一解答。



王春蕾副教授在总结中再次对姚荣副教授莅临法大并带来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表示感谢。她认为,本次修法将《学位条例》的名称修改为《学位法》并对制度内容进行全面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传承《学位条例》实施的有益经经验,聚焦学位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而且实现了一些重要领域的制度创新,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教和学位法治建设。期待《学位法》未来继续成为教育法学研究的增长点。

本次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