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
各位老师、各位朋友、各位同学:
上午好!
在中国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讨会召开之际,我谨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国正在进入数字时代,数字时代像黑格尔形容法国大革命一样是壮烈的日出。数字时代带来的社会变革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仅改变了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在改善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还改变了政府的管理方式。数字时代带来的这些冲击最终都会体现在法律制度中。“撞击-回应-变革”应当是数字时代法律变革的主线。数字时代对于法律制度的冲击不是直接的,而是非线性的,呈现出的表象有时是波涛汹涌的浪峰,有时又是静水流深的浪底。法律变革正是在“冲击—回应”的一波又一波的浪峰和浪底之间交替进行。法律对数字时代的回应是积极的,但又是滞后的。如何研究法治和数字技术的良性互动,促进在数字时代的法治的实现,应当是我们当代中国法学家的崇高使命。
这里我想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第一,要积极预判数字时代给法律制度的变革带来的影响。数字时代给法律带来的冲击,在我看不仅仅只是一个部门法,也不仅仅只是一个领域法,相反,它带来的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在人类历史上,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是第一次法律变革。从工业文明向数字时代的转变是第二次变革。所谓变革就意示着这些变化会引发法律底层逻辑的更新。因此,数字时代对法律制度的变革带来的是根本性冲击。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第二,要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提出的现实问题。从我们已经感知的世界看,数字时代给我们法律制度带来了很多问题。最先感知的是,大模型Chat GPT的出现给著作权的认定就产生了冲击。同时元宇宙的出现、“数字人”对于我们法律主体制度也开始出现了冲击以及对于交易平台、数字平台以“准政府”形态出现,都给行政法治带来了冲击。法学界在面对数字冲击时,做出了积极回应。目前在数字权利确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都取得诸多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数据权利的确认远非现在法律制度所能容纳的,需要我们用更高更深的视角去研究、去探讨。第三,要坚守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时代在变化,但是作为人类的崇高理想,法治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原则、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平衡关系、尊重保障人权与控制公共权力的准则,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只不过在数字时代出现了很多我们传统法律难以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要坚守法治精神,按照法治的要求推进各项制度的改革。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对算法的规制,特别是对算法的法律规制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在这些问题上,中国法学家责任重大。我相信并期待这次研讨会对于数字法治政府的建设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