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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德海:以行政合法性审查体系重塑为突破 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3-08-29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很荣幸能有机会和大家交流。近年来,浙江持续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的独特优势,高站位、高标准推进法治浙江建设,锚定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以行政合法性审查体系重塑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首创构建“4+X”工作体系,推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机制

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顶层设计,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的重要前提。今年1月,浙江出台了《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这是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规章,首创构建“4+X”工作体系,将行政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拓展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4个领域,以及其他重大涉法事务领域(即“X”),使浙江成为行政合法性审查适用范围和规范对象最广的省份之一。“4+X”工作体系重点规范了四方面机制:一是三不必审机制。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得提交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二是闭环管理机制。通过明确审查事项清单、材料流转、意见处置等工作职责,切实规范审查工作全过程。三是分类审查机制。构建了一套高效运行的机制,解决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四是包容审慎机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努力做到“敢于说不、善于说行”,突出改革优先和创新优先。“4+X”工作体系有效整合了碎片化的审查工作职能,实现各领域、各层级的全面有效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路径该项立法被浙江省评为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

二、创新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创新推动行政合法性审查机制重,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保障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易炼红说:合法性审查工作既是革我们的命,也是保我们的命,有利于克服我的地盘我作主的用权任性。省长王浩说:要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序度,落实落细审查程序要求,全面加强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此,我们重点在以下方面创新深化:一是成立法治审查委员会,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省司法厅专门成立由厅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的法治审查委员会,健全完善协审会审联审机制,整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对疑难复杂事项的集体审查,从源头上加强把关防控对所有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省司法厅厅长全程列席,发表意见。二是优化机构内部设置,推行统分结合模式按照“五位一体”要求,增设经济法治处、社会法治处、文化与生态法治处3个法治处室,进一步充实加强法治统筹板块力量,并建立沟通会商协同联络等九个方面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协同高效运行。三是改革合法性审查方式,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前端我们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紧急文件提前介入开展审查,切实提升审查工作质效。后端我们组织开展烦企扰民规定专项清理,开通助企纾困政策审查绿色通道,全力投入稳进提质法治保障行动,努力提供良好法治服务。专项清理工作获得浙江省直机关最佳服务项目优秀案例。

着力推进合法性审查要素保障,不断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建设

大力推进合法性审查要素保障,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定标准,出台配套文件与规章相配套,制订出台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指引和重大行政决策编制指引,以一规定指引为标志,形成具有浙江特色和辨识度的制度机制成果。二是重示范,打造最佳实践。聚焦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基层首创,组织全省32家单位开展合法性审查“最佳实践”培育试点工作,深入抓好培育试点实践案例总结,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理论研究和论文征集活动,推动形成示范引领、争先创优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强创新,推进数字赋能迭代升级备案审查智能应用,推进合法性审查协同应用建设,推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基层合法性审查等应用场景建设,着力构建预防性行政监督应用系统。依托一地创新、全省推广路径,总结推广市县优秀成果合同钉等一批审查应用入选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下一步,浙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全面总结提升固化改革试点经验,并将本次研讨会的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到工作中去,为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