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致辞
贺小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社团和重要平台。自去年天津年会以来,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国行政法治发展实际,团结力量、凝聚智慧,充分发挥应有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切实保障、支持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为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受周强院长委托,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向行政法学研究会在过去一年里付出的辛劳和汗水表示崇高的敬意!向研究会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专家学者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供的帮助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久前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党中央再次强调全党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就有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就一定能够实现。
本届年会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行政法治新发展”为主题,并确立“行政法法典化的基础理论”、“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与实质性解决”等五个具体议题,站位高、落脚实、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研究会敏锐的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和实践精神,我们相信,这次年会相关议题的讨论,对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前,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明确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有效实现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相统一,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对此,一是要全面实施《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人民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二是要全面实施《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谁行为谁被告”原则,科学准确确定被告资格,落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缩短行政纠纷处理周期,真正减少当事人诉累,更多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要全面实施《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健全完善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处理方式,更加科学地优化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结构,更好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监督公正司法的职能。四是要正确处理“下放”与“上提”的关系,通过完善和落实提级管辖的标准、程序,推动具有规则意义、涉及重大利益,以及有利于打破“诉讼主客场”、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件进入较高层级法院审理。
与此同时,我们诚挚希望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进一步加强对诸如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等热点问题的理论研究,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共同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最后,预祝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取得圆满成功!祝福各位与会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