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纲要”刚颁布,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就及时组织研讨,通过研讨集思广益,进一步了解背景、深化认识、明确任务,体现了责任担当、政治正确、专业敏锐,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初步研阅11000字的新“纲要”,深感其具有中国特色行政法治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体现出“三性”,即承续性、创新性、完善性,表现为“三化”,即现代化、精细化、中国化。我十分赞同新“纲要”开篇确认的如下重要判断:“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新“纲要”与此前纲要文献相比,有所改动之处约70-80%,实际上的新内容在三分之一以上。我觉得新“纲要”的全新内容集中体现于三个部分,也即第一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第六部分“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第九部分“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这是认识深化、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精细化、中国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特别值得认真研阅。行政法学者应当共同努力,密切联系行政法实践开展中国特色行政法治理论创新和宣教工作,为新“纲要”的全面贯彻做出更为积极的学术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