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三点个人意见:一是“纲要”的定位;二是现“纲要”较前“纲要”的发展;三是如何落实“纲要”。
关于“纲要”的定位,我认为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理解。纵向方面,“纲要”是指导中国法治政府中级阶段建设的第二个指南(第一个指南是前“纲要”[2015-2020])。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可分三个阶段:初级阶段(2004—2014),即“打基础”阶段;中级阶段(2015—2025),即“建框架”的阶段;高级阶段(2026—2035),即法治政府大厦基本建成阶段。横向方面,“纲要”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主体工程的蓝图。全面依法治国工程包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总工程中的主体工程。
关于现“纲要”较前“纲要”的发展,我认为最重要者有两个方面:一是总体目标(置于“指导思想”之内)增加了“智能”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的内容;二是具体任务(置于“八大体系”之内),增加了加快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依法预防突发事件的要求和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要求。
关于如何落实“纲要”,我提三点具体建议:一是加强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程序立法,编纂《行政程序法典》;二是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制度的研究,解决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问题;三是在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同时,应单独制定《紧急状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