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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华:行政复议优秀文书代表获奖感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1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会委员、各位学者、同仁: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要特别感谢首届“全国行政复议优秀论文”的全体评委会委员们,将这样重量级的奖项评授给我们。这项荣誉给我的鼓励和感动是难以言表的。同时,我也要感谢主办方提供如此大的平台,让我们得以齐聚一堂,就复议理论与实践问题畅抒己见。非常荣幸能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又恰逢《行政复议法》修改之契机,见证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复议制度的涅槃和革新。借次机会,我也要感谢我的恩师、以及我的单位对我学术创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帮助。还要特别感谢会务组细致周到的服务。

其实,我与行政复议有着不解之缘。我的研究生阶段,是一部行政复议的变革史。从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局模式的变化,到复议共同被告制度的革新,再到复议审理方式引入听证程序,可以说我都亲身的经历了这些阶段。行政复议的每一次进步,这里面都有太多的感动和努力。就比如复议应诉制度,在2014年《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复议共同被告制度的背景下,司法实践中如何做到制度既要落地生根,又要保持复议与司法救济的平衡。这里困难重重,不仅仅涉及到大量应诉工作,牵涉到人力、地域、精力、财力和专业的问题;更是一个政策性考量和司法性考量如何碰撞磨合再平衡的问题。但是今天我们可以自豪的说一句,行政复议制度在中国大地上它立住了,站稳了,且俞行俞远。

虽然现在已经工作了,但每每听到关于行政复议的消息,我总会多关注一点。现在我们检察系统也要做好做优行政检察工作,也在尝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接轨,我们期待未来的复议,检察和司法的有机联动。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其中公正高效、便民为民是行政复议独特优势的集中体现;而主渠道目标就是为了彰显行政复议所独具的功能,通过化解行政争议实现维权和维稳的双重目标,重塑政府公信力,凸显出法治的重要作用。

《行政复议法》修法程序已启动,我们需要的不是回避问题,而是正视缺陷和不足,尊重复议自身规律,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改良和重塑。让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值得我们为之付出努力。

最后,祝愿行政法治之树常青,行政复议事业常新。为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坚定信仰,奋力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