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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王贵松:依法律行政-行政法的基础构造

信息来源:“明德公法”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03-04


基本信息



依法律行政:行政法的基础构造

作者:王贵松

法律出版社20251月出版

定价:59.00


图书简介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能在地方上发挥类似于法律的作用,共同维护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价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强调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确保行政权在人大制度之下运行,这是一种民主化的他律机制,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作者简介



王贵松,安徽无为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研究分会常务理事等。专著有《中国行政法学说史》(2023年)《行政裁量的构造与审查》(2016年)《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2009年)《行政信赖保护论》(2007年),译著有《行政上的主观法与法关系》(2025年)《行政法总论》(2023年)《制宪权》(2012年)等。


目录


后记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我继行政裁量理论之后又一个集中研究的主题。这一研究自第一篇文章发表至今已有十年光景,现在大致完成了框架性研究,可以做一个阶段性总结了。本书的多数内容都在杂志上发表过,收入本书时基本保持原样,只是稍作立法的更新、表述的订正,恢复了部分因篇幅限制而在发表时删去的内容,并对个别发表在后的批判稍作回应。整理成书,也让我再次从整体上作出思考,这些思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于新撰写的绪言和结语中。

如果说行政裁量还是一个相对微观的研究对象,依法律行政原理就是一个相对宏观的研究对象,上可直接承接近代立宪主义和当代中国宪法,下可直接指导行政法诸多制度设计。依法律行政原理可谓宪法与行政法的基础连接点。依法律行政原理所展现的国家权力格局和方法论意义,至少对于我自身的研究而言具有莫大的价值。这不是一个类似于行政裁量或者信赖保护原则那样的研究,而是涉及整个行政法的基础构造的理解。正是基于这一点考虑,我放弃了一贯简洁的标题“依法律行政原理”,听从大家建议,取了一个甚至带有冒号的书名,即“依法律行政:行政法的基础构造”。

在从事本书的研究时,自己深知,某些结论还很难实现,论证分析也未必为同行广泛接受。但值得欣慰的是,相比研究之初“依法律行政”还寂寂无闻,现在“依法律行政”已有一定“知名度”了。在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主题之下还有很多有待展开的具体问题,还需要深入探讨和相互切磋,还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共识。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杜强强教授、柳建龙教授给我的多数文章提过意见。在论文的发表过程中,各个杂志给予了贵重的审稿意见和宝贵的发表机会。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和结项时,先后得到过八份评审意见的指导。在本书初稿完成之后,2024116日下午,杜强强、张翔、赵宏、王锴、李忠夏、柳建龙六位教授又就书稿提出了宝贵意见。在图书的出版上,得到了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的大力支持和细心编校,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帮助。在此一并致以深深的谢意。

有用还是无用,谁能说得清,总归是一种可能。依法行政已深入人心,依法律行政还会远吗?

王贵松

202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