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章程》和《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于2021年3月30日启动了第十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的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发挥奖学金对行政法研究生的激励作用,本次评选活动首次将推荐单位扩大至全国范围内有行政法博士点或硕士点高校以及科研机构。
按照《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审委员会由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学术委员会委员共17人组成。初评阶段通过推荐共有36名博士研究生、48名硕士研究生参加评选。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经过初评、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考量候选人学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在校成绩等方面进行打分排名,最终形成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10名,硕士研究生获奖名单10名。
根据《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曹 鎏 010-58908445
何 瑞 18813129962
一、博士研究生(10名)
二、硕士研究生(10名)
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