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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期目录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3-03-09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专栏

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年会上的讲话

    ………………………………………………………………………… 周成奎 ( 3 )

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 应松年( 4 )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

——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 马怀德( 6 )

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问题的反思…………………青 锋,张水海( 9 )

迈向综合分析时代 ——行政诉讼的困境及法治行政的实现

    ……………………………………………………………… 张树义,张 力( 15 )

论我国《行政复议法》修改的若干问题…………………………………湛中乐( 31 )

论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以两案为例…………………王克稳( 38 )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李洪雷( 46 )

 

专 论

行政法案例的范畴及价值研究……………………………………………关保英( 53 )

“私代履行人”的理论定位及规范建议…………………………………邹焕聪( 66 )

论公权契约化——兼论国家干预契约化…………………………………殷继国( 73 )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现实性探析……………………………… 许 燕( 80 )

论大学自治权与学生权利的平衡——从台湾地区司法实践切入

     …………………………………………………………… 周慧蕾,孙铭宗( 86 )

法律时评高校行政案件中的司法谦抑与自………………………………耿宝建( 93 )

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之重构……………………………………… 渠 滢( 99 )

对违法行为的分类治理研究——从提高违法成本角度分析…………… 叶 慰(105 )

行政法制比较研究德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及其启示

——兼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喻文光(113 )

公民社会保障权利“可诉化”的突破 ——德国社会法形成请求权制度述评与启示

     …………………………………………………………………………娄 宇(122 )

美国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标准——谢弗林案之后的发展……………… 邓 栗(131 )

 

综 述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综述…………………………………… 林 华(138 )

 

期刊基本参数:CN11-3110/D*1993*Q*16*144*ZH*P*¥16.00*20*2013-02

 

 

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问题的反思

青 锋1,张水海2

(国务院法制政府协调司,北京 100017 1.司长;2.干部)

摘 要: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的情形。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改革,行政复议工作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制度的这一设计面临着行政复议案件高维持率、不利于行政复议救济和监督功能的发挥等诸多挑战,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的问题需要进行重新审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有多种观点,我们需要从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居中裁决的性质以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关键词: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09-06

 

迈向综合分析时代

——行政诉讼的困境及法治行政的实现

张树义1, 张 力2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8 1.教授;2.博士研究生)

摘 要:自《行政诉讼法》颁行以来,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一直处于曲折发展之中,其法律功能和政治功能均不尽如人意。对此,不能单纯地从条文、政策层面来理解,而是需要在转型社会的背景中对当前的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展开反思,寻求一种综合分析的视角,以此来理解当下的困境及其原因,进而真正实现法治行政。关键词:行政诉讼困境;社会转型;法治悖论;法治行政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15-16

 

论我国《行政复议法》修改的若干问题

湛中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教授)

摘 要:欲实现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监督行政和权利救济的复合功能,《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和完善必须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为一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改书面审理方式为言词审理方式,确立复议期间停止(暂缓)执行制度,实现复议程序多元化,取消复议终局制度,确立司法最终裁判原则,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专业性、便捷性等优势。关键词:行政复议;纠纷解决;监督行政;权利救济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31-07

 

论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

——以两案为例

王克稳

(苏州大学法学院暨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江苏 苏州 215006 教授)

摘 要:在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中,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我国司法解释赋予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以原告资格,但如何理解与认定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纷争。值《行政诉讼法》酝酿修改之际,对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内涵、决定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的核心要素及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的认定等问题重新进行梳理与分析,具有实际意义。关键词:起诉人;原告资格;法律上利害关系;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38-08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

李洪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 100720 副研究员)

摘 要: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导致行政诉讼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有必要通过制度变革加以完善。应该设立行政法院,切实保证行政审判的独立公正;将行政机关之外行政诉讼被告的表述,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变更为“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将部分行政规范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强化法院对行政裁量与行政解释的审查力度。关键词: 行政法院;行政规范;行政裁量;行政解释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46-07

 

※ 专 论 ※

行政法案例的范畴及价值研究*

关保英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207 教授)

摘 要:行政法案例是指发生在行政法治实践中、由行政法的适用行为引起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被封存的那些案件。其对行政法治实践而言,具有厘清行政法关系、选择行政立法进路、对行政法适用提供参照和整合行政法实现的价值。对行政法学科体系而言,具有决定行政法学科体系宽度、深度、厚度和硬度的作用。行政法案例的主要类型是:作为行政判例的行政法案例;作为行政赔偿的行政法案例;作为行政复议的行政法案例;作为权力机关监督个体的行政法案例;作为公务员纪律处分的行政法案例;作为行政处理的行政法案例。关键词:行政法案例;认识误区;案例构成;法律意义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53-13

 

“私代履行人”的理论定位及规范建议*

邹焕聪

(江苏大学文法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讲师)

摘 要:虽然《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给私人,但是在代履行中,却存在着“私代履行人”参与公法任务的空间。“私代履行人”理应被定位为行政助手。然而,作为公私协力的模式之一,行政助手理论制度存在一系列争议,需要对委托机关与“私代履行人”的法律关系性质、“私代履行人”的代理权行使及其侵权的行政救济等问题消除歧见。在此基础上,对“私代履行人”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诉讼途径及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建议。关键词:私代履行人;行政强制;理论定位;规范建议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66-07

 

论公权契约化

——兼论国家干预契约化

殷继国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006 讲师)

摘 要:受公私权二元对立及公私法二元划分的影响,禁止公权契约化被视为传统法治的基本原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不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呈良性互动和融合的发展趋势。因此,现代社会的公权运行逐渐采用契约这种私权行使方式,这一现象可被称为“公权契约化”。作为公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干预权,采用契约方式来实现干预目的,对构建和谐社会、减少政府失灵及实现经济法的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关键词:公权契约化;国家干预契约化;公权;私权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73-07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现实性探析

许 燕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8 博士研究生)

摘 要: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国家社会由一体化向二重化发展,社会呈现多样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覆盖面窄、手段僵硬、效率低下的特点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急需转变社会管理方式。新时期下的社会组织获得蓬勃发展,它自主、自律、民间、灵活、高效、贴近基层的特点能够弥补市场和政府在公共领域的不足,符合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将社会组织引入社会管理,能够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权益。关键词: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公共治理;公共服务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80-06

 

论大学自治权与学生权利的平衡

——从台湾地区司法实践切入

周慧蕾,孙铭宗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8 博士研究生)

摘 要:大学自治权不仅涉及与外部国家公权力的关系,也涉及与内部学生权利的关系。从外部视角而言,台湾地区大学自治权获得了宪法性保障地位,不仅可以对抗行政权的不法干涉,也可以对抗立法权的不当规范;从内部视角来看,校园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被彻底破除,大学生获得了全面的诉讼权。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尊重大学自治权与有效救济学生权利之间寻求恰当的途径成为司法实践的关键。台湾地区司法机关在经历一系列的实务尝试后,放弃了合法性审查模式,确立正当性审查模式。这种司法经验值得大陆借鉴。关键词:大学自治权;学生权利;司法平衡;正当性审查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86-07

 

※ 法律时评 ※

高校行政案件中的司法谦抑与自制

耿宝建

(最高人民法院,北京 100745 法官)

摘 要:对行政诉讼制度而言,应逐渐将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行使公共职能组织的管理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打破此类组织自身对纠纷解决的垄断和对司法审查的排斥。而司法在高校行政案件审查时,也应当保持司法谦抑和自制,适当尊重高校自主权,减少司法干预学术的嫌疑。司法的谦抑和自制,在受案范围、受理时机、审查依据、审查强度、裁判方式等诸多方面,都应当予以体现和坚持。关键词:高校;行政案件;司法谦抑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93-06

 

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之重构

渠 滢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助理研究员)

摘 要:我国在土地征收中采用的补偿标准为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的混合标准,该标准将农地转用过程中产生的级差收益收归政府及开发商,严重损害被征收人利益。因此,有必要改革现有补偿标准,将市场价格作为补偿的一般标准,并采用售价比较方式来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在这一标准下,被征收人可获取土地增值通过市场机制转化而成的货币表现,政府则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获得其应得的土地增值利益,从而实现私益与公益的平衡。关键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市场价格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099-06

 

对违法行为的分类治理研究

——从提高违法成本角度分析

叶 慰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4 博士研究生)

摘 要:我国违法现象易发、多发,违法成本低是重要原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查处概率都对违法成本产生重要影响。设定的处罚标准越高、查处概率越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就越高。处罚标准高低是立法问题,查处概率高低则受执法人员数量、执法频率、执法技术水平、执法意愿等多种因素影响。为了提高违法成本,需根据情况适当提高处罚标准,增加执法人员,改进执法技术,但更重要的是提升执法者的执法意愿。关键词:违法成本;行政执法;处罚标准;查处概率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105-08

 

※ 行政法制比较研究 ※

德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及其启示

――兼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的拓展

喻文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助理教授)

摘 要:德国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历史发展、改革背景、宪法依据和具体制度规定对我国正确认识和定位社会救助、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加强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拓宽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和视野,有利于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建构“回应型”的“新行政法”。关键词:社会救助;救助自助者;辅助性原则;新行政法中图分类号:DF3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113-09

 

公民社会保障权利“可诉化”的突破*

——德国社会法形成请求权制度述评与启示

娄 宇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 讲师)

摘 要: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依赖社保制度的法制化与社保权利的可诉化,而司法权力不具备相关合法性以及社保制度应当突出政策性的观点成为限制塑造与完善社会法请求权的障碍。德国社会上的形成请求权制度为我们消除这些障碍,寻求构建社会法请求权体系的突破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利;可诉化;形成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122-09

 

美国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标准

——谢弗林案之后的发展

邓 栗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北京 100088 硕士研究生)

摘 要: 198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立了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解释予以司法尊重的谢弗林原则。在之后二十多年里,这一原则经历了诸多发展变化,其核心是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方法。在对谢弗林案之后的相关判例和法官的法律解释方法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分析司法尊重标准对行政机关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行政机关和国会对此的回应,可以发现,行政和立法分支应当在法律解释和适用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关键词:谢弗林原则;法律解释;司法审查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131-07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综述

林 华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3)01-1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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