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东南学术》2018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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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叶芳:《“社会法法域说”证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融合的一个例证》, 《法学》2017年第4期。
2 为保证引文的准确, 文中引文关于regulation的中文对应词 (“管制”“监管”“管理”或“规制”) 尊重译者的译法或作者的观点。
3 对经济法的定义, 学界有不同的学说, 如国家调节说、国家防协调说、国家调制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等, 相应的国家权力分别被称为国家调节权、国家协调权、国家调制权、国家干预权等。本文在引用时尊重各位学者的观点和称谓, 如无特别说明, 经济管制权与上述各种称谓的权力同指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
4 钱叶芳:《论公共管制权——构成第三法域核心范畴的新型国家权力》, 《法学》2018年第4期。
5 盐野宏:《行政法》, 杨建顺译, 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7页。
6 有关经济法和行政法关系的文献见杨紫烜:《经济法》 (第5版)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第49-50页;张守文:《经济法学》 (第3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第33页;史际春:《经济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第68-70页;漆多俊:《经济法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第11页;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五版) , 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第114-115页;李昌麒:《经济法学》 (第三版) , 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第74页;李昌麒:《经济法》,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9页;单飞跃:《经济法教程》,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第24页;等等。
7 盐野宏:《行政法》, 第9-10页。
8 (5) (6) 胡建淼、江利红:《行政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第6、49、54页。
9 (4)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 (第3版)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8-9、3-5页。
10 威廉·韦德 (H.W.R.Wade) :《行政法》, 徐炳等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第5页。
11 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 《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12 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 刘飞译, 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第120-121页。
13 和田英夫:《现代行政法》, 倪健民、潘世圣译, 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第211页。
14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 (第3版)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21页。
15 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2版)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7页。
16 胡建淼、江利红:《行政法学》, 第4页。
17 顾功耘:《经济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第11页。
18 1865年德国学者罗化斯·冯·史坦首次在《行政学》一书中将广义的行政研究区分为行政法和行政政策学两个门类:前者着重于行政权的合法性, 后者侧重行政的合目的性, 这预示着行政法与行政学日后的分化。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 (上册) ,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第121-122页。
19 威尔逊:《行政学之研究》, 《国外政治学》1987年第6期。
20 (5) F.J.古德诺:《政治与行政》, 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第12-13、9页。
21 《世纪词典》的解释, 转引自F.J.古德诺《政治与行政》, 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第12-13页, 第10页。
22 三权分立中的行政一词是政治层面的概念, 指行政权力, 其英文是“executive”, 与法律的执行 (the execution oflaws) 相对应, 所注重的是一种宏观的国家权利的分配。英国政治学界安德鲁指出, 从广义上“executive”是指政府的一个分支, 专门负责执行由立法机构指定的法律和政策, 从政府首脑到实施机构 (如警察和军队) 的成员均在其范围之内, 既包括部长也包括文职人员。狭义上是指一个较小的决策小团体, 全面负责确定政府政策的方向以及协调工作。参见Andrew Heywood. (1997) .Politics.Hampshire Macmillan Press Ltd, p316.
23 威尔逊:《行政学之研究》, 《国外政治学》1987年第6期。
24 《布朗诉特纳案》 (Brown V.Turner) 70N.C..03, 102.转引自F.J.古德诺《政治与行政》, 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第8页。
25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第178-181页。
26 王敬波:《法国独立行政机构及其借鉴意义》,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27 威尔逊:《行政学之研究》, 《国外政治学》1987年第6期。
28 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 (下册) , 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第450页。
29 钱叶芳:《论公共管制权——构成第三法域核心范畴的新型国家权力》, 《法学》2018年第4期。
30 Thatcher, M..Independent Regulatory Agencies in Europe[J].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2002, 9 (6) :954-972.
31 陈云良:《国家调节权:第四种权力形态》, 《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
32 李文良:《美国政府运行机制》,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第56页。
33 阿伯巴齐 (Aberbach, J.D.) 等:《两种人:官僚与政客》, 陶远华等译, 求实出版社1990年版, 第19页。
34 塞缪尔·亨廷顿 (Samuel Huntington) :《国会与美国的未来》, 转引自阿伯巴齐 (Aberbach, J.D.) 等《两种人:官僚与政客》, 第12页。
35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第35-36页。
36 F.J.古德诺:《政治与行政》, 第1页。
37 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22页。
38 弗里茨·里特纳、迈因哈德·德雷埃尔:《欧洲与德国经济法》, 张学哲译, 法律出版社2016版, 第1页。
39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第13页。
40 (4) 威廉·韦德 (H.W.R.Wade) :《行政法》, 徐炳等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第3、5页。
41 参见胡建淼:《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第116-117页;王名扬:《比较行政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34页。
42 劳伦斯·傅利曼:《美国法律史》, 刘宏恩、王敏銓译, 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版, 第489页。
43 (8) 转引自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第153、153页。
44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第47-60页。
45 盐野宏:《行政法》, 第19-20页。
46 姜明安:《行政程序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1页。
47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第461页。
48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张雁深译, 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第155页。
49 张越:《英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422、423页。
50 张越:《英国行政法》, 第427页。
51 某一种行政职能的执行, 因为要求一定的独立性, 法律把它从国家或地方团体的一般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 组成独立的公务法人, 具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法律人格, 以避免一般行政, 特别是政治因素的干扰。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第41页、第46-47页。
52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第24-31页。
53 (5)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第二版) (下册) ,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第852、853、856、879、881页。
54 王新红:《论国家调节权——兼与陈云良先生商榷》, 《经济法论丛》2011年第1期。
55 鲁篱:《论最高法院在宏观调控中的角色定位》, 《现代法学》2006年第6期。
56 Henry R.Glick:《美国法律制度中的司法决策》, 宋冰《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533-571页。
57 王新红:《论国家调节权——兼与陈云良先生商榷》, 《经济法论丛》2011年第1期。
58 陈云良:《国家调节权:第四种权力形态》, 《现代法学》2006年第6期。
59 罗豪才、湛中乐主编:《行政法学 (第3版)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53页。
60 张越:《英国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603页。
61 (5) (6)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第309-311、426、441-446页。
62 王小红:《行政裁决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 第186-203页。
63 方流芳:《民事诉讼收费考》, 《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64 理查德·爱德华兹、奈杰尔·斯托克韦尔:《信托法与衡平法》 (第5版·影印本) ,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转引自解琨:《英国慈善信托制度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 第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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