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活动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政府奖 -> 活动报道 -> 正文

惩戒违法失信 证监会获评“法治政府奖”

信息来源:财新网 发布日期:2016-12-13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上市公司违法失信背后往往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操控,他们以上市公司为工具,为私利从事违法失信行为,给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为加强监管,中国证监会2015年底联合多部委签署《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2016年12月10日,该项目获评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财新记者了解到,该《备忘录》是中国证监会联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最高法院等21家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证监会称,这是创新监管机制和执法手段的探索,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备忘录》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主要惩戒对象,围绕融资、投资、股权激励、日常经营等商事活动,规定了16项惩戒措施。例如,在融资投资方面,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限制发行企业债券,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在参股设立金融机构、申请外汇额度、申请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将失信信息作为审核依据或者参考。

“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承办,已经连续举办四届。该奖项是中国首个由学术组织发起设立,专家和公众依据科学评审程序和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意在客观公正评价、推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介绍,自2016年3月份启动申报以来,本届活动组委会共收到了55家单位申报的66个项目,覆盖全国19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涵盖国家部委至县级的多个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2016年7月,经专家初评、公示,共25个参评项目入围最终角逐。为吸引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此次评选增加网络投票环节,共378278人参加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奖参考。

12月10日,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在终评评审环节,25家入围单位根据抽签,通过代表陈述、播放视频或PPT等方式展示参评项目,随后,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证监会申报的《备忘录》项目入围终评环节。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在评审环节介绍了该项目背景。他透露,在此之前,传统行政监管方式很难满足监管需求,证监会监管时面临较大挑战。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中国现有3000家上市公司、5.7万多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是一个特殊群体。因为这些企业都是中国经济的排头兵,这些人员都是国家、企业、经营管理界精英,特别是在这些企业背后有1.1亿多的投资者,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我们在监管时面临非常大的挑战。3000多人对3000家上市公司进行人盯人的检查方式显然难以维计。”程合红称。

程合红解释说,一方面,编制部门不予增加监管人员编制。另一方面,证监会自2006年至今处罚了300家上市公司,而证监法规规定了行政处罚罚款上限。“立法机关称可以增加一点罚款幅度,但提高幅度不大,所以逼着我们另辟蹊径。”

“在资本市场的行为,是别的部门进行行政许可和限制时考量的因素。同样在他们那儿的违法行为,在我们这儿也是行政许可和限制的考虑因素。所以要想办法打通相互之间的信息孤岛,把以往各部门单打独斗的行政执法模式变成协同作战,这就是我们这个做法最基本的考量。”在陈述中,程合红向在座的专家保证,该项目完全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准则,不存在超越立法的问题。

最终,经过评委现场投票,证监会《备忘录》项目成为十个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项目之一。组委会认为,中国证监会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的联合惩戒制度,改变了传统行政监管方式简单、手段单一、主要依靠行政处罚的局面,丰富了监管的资源、手段和方式,通过失信受限和诚信约束,反向激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诚实守信,调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心理预期和行为决策,引导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守法守信,对于诚信社会建设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