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
[1]李洪雷:《地方自治与中国地方政府法》,载应松年、马怀德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的源流—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424页;李洪雷:《转型时期中国的地方—特点、缺陷与改革》,载[美]汤姆·帕尔默等编:《通往和谐发展之路:国民利益政策报告》,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第414页。
[2]对于责任清单制度中的“责任”,是指法定职责、法律责任还是二者兼具,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参见刘启川:《独立型责任清单的构造与实践—基于31个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践的观察》,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2期。
[3]详见李志萍、李洪雷:《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行政法学分析》,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4]详见袁曙宏、李洪雷:《新世纪我国行政立法的发展趋势》,载《行政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
[5]相关代表性的成果,参见朱芒:《论行政规定的性质—从行政规范体系角度的定位》,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
[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7]李洪雷:《协商民主视野中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载《中国发展观察》2017年第22期。
[8]关于行政执法概念的梳理,参见姜明安:《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1页以下。
[9]行政许可属于行政执法的一种类型,但考虑到其与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建设关系密切,因此对其加以特别介绍。
[10]李洪雷:《〈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困境与出路》,载《法学杂志》2014年第5期。
[11]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项目属于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在国务院的立法工作计划中,《行政执法程序条例》2014年和2015年被列入预备项目,2016年被降为研究项目,2017年则没有被列入计划(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取消了预备类和研究类项目)。
[1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3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120页。
[1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14]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中的重要问题,参见后向东:《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变革中的若干重大关系》,载《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7期。
[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17]参见李洪雷:《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路向》,载《行政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
[1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
[19]黄学贤:《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冷思考》,载《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20]李洪雷:《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应处理好四组关系》,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关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参见杨小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1]关于我国国家赔偿(含补偿)制度的完善,详见马怀德主编:《完善国家赔偿立法基本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2]例如,政府和公众的规则意识不强,一些现行有效的法律或政策在合理性上存在很大的问题,司法的权威性不足,等等。
[23]参见陈柏峰:《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5期。
[24]参见李洪雷:《构筑“三者有机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12期。
[25]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载《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85页以下。
[26]李洪雷:《行政法释义学:行政法学理的更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以下。
[27]张树义:《变革与重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行政法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张树义:《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行政法学背景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以下;李洪雷:《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关系之再认识》,载《法商研究》2014年第2期。
[28]李洪雷:《我国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课题与挑战》,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2期。
[29]行政诉讼领域的分析,参见袁曙宏、李洪雷:《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33-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