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郑伟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关系研究”(14ZDC003)的研究成果之一。
[1]张中元:《论全球化、政治稳定性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4期。
[2]胡鞍钢、王蔚:《推动实现“新全球化”是大势所趋》,载《解放日报》2017年1月3日。
[3]庞中英:《中国的拥抱如何温暖全球化》,载《环球时报》2017年2月7日。
[4]《谷歌推进全球免费wifi覆盖》,载“搜狐网”,http://www.sohu.com/a/68607594_233726,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4月1日。
[5]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神学思想家卡尔·雅斯贝尔斯把公元前500年前后同时出现在中国、西方和印度等地区的人类文化突破现象称为“轴心时代”。他认为,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尤其是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300年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发生的地区是北纬25度至35度区间。在这个人类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古希腊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色列有犹太教的先知们,古印度有释迦牟尼,中国有孔子、老子等等。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也一直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而且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印度、中东和希腊之间有千山万水的阻隔,但它们在轴心时代的文化却有很多相通的地方。在那个时代,古希腊、以色列、中国和印度的古代文化都发生了“终极关怀的觉醒”。换句话说,这几个地方的人们开始用理智的方法、道德的方式来面对这个世界,而超越和突破的不同类型决定了今天西方、印度、中国、伊斯兰不同的文化形态。“人类一直靠轴心期所产生、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新的飞跃都回顾这一时期,并被它重燃火焰。”详见[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页。
[6]罗岗等:《基本收入·隐私权·主体性——人工智能与后人类时代(上)》,载《读书》2017年10期。
[7]刘鹤:《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第7页。
[8]1959年利普塞特命题,即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存在相关性被提出。在随后的过程中这一命题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经济发展被认为和民主化之间存在正相关。但是经过多年的学术研究,许多学者(例如美国亚当·普沃斯基)发现,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更遑论正/反相关[有些人为了使两者产生联系,设计了U型相关和钟型(倒U型)相关的模型]。举例来说,新加坡的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长足发展之后并没有发展出“标准”的西方式民主体制。相反,民主体制也不一定能带来经济的发展,拉美一些国家的经历也能说明问题。
[9]全球化是欧洲人开启,后来美国成为旗手,有全球化即美国化的说法。
[10]源自古希腊著名历史学家修昔底德,他认为,当一个崛起的大国与既有的统治霸主竞争时,双方最终会诉诸战争。
[11]叶江:《正确认识欧美民族主义再度抬头》,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3日。
[12]前引[2],胡鞍钢、王蔚文。
[13]直布罗陀海峡管理权问题是历史上遗留的问题,是当时英国和西班牙政府引起战争留下来的,最后英国皇家海军打败了西班牙的皇家海军,所以目前海峡的管理权在英国政府,但是正常的交通运输管理权在西班牙,而且有条唯一的陆上通道必须要经过西班牙。
[14]2017年11月9日至10日,英国与欧盟在布鲁塞尔开启了第六轮“脱欧”谈判,由于前五轮谈判未能取得实质进展,进度慢于预期,因此双方近日都释放出希望“加速谈判”的信号。特蕾莎·梅表示,“英国‘脱欧’已没有回头路,英国将离开欧盟”。
[15]冯书泉:《习近平全球治理思想研究》,载《科学社会主义》2016年第6期。
[16]王义桅:《中美超越“修昔底德陷阱”的三大保障》,载“参考消息网”,http://www.cankaoxiaoxi.com/china/20160817/127108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7]黄志雄:《国际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秩序构建中的规则博弈》,载《环球法律评论》2016年第3期。
[18]朱景文:《全球化是去国家化吗?——兼论全球治理中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国家》,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6期。
[19]“天定命运论”是19世纪4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扩张主义思潮,认为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其对新大陆的统治和主宰是天意,主张种族优越感和领土扩张思想。
[20]吴志成:《理性认识西方国家逆全球化思潮》,载《人民日报》2017年11月2日。
[21]公丕祥:《全球化、中国崛起与法制现代化——一种概要性的分析》,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5期。
[22]门洪华:《中国崛起与国际秩序变革》,载《国际政治科学》2016年第1期。
[23]《马太福音》第五章,第14-16节。
[24]“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指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实施。”[美]诺姆·乔姆斯基:《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徐海铭、季海宏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5][美]戴维·哈维:《后现代的状况》,阎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7页。
[26]公丕祥:《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4期。
[27]张文显:《推进全球治理变革构建世界新秩序——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全球思维》,载《环球法律评论》2017年第4期。
[28]孙文恺、方乐:《“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制现代化”学术研讨会综述》,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2期。
[29]前引[27],张文显文。
[30]廖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理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研讨会”综述》,载《法学评论》2017年第5期。
[31]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
[32]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
[33]2015年12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时提出网络空间治理需要遵守的四项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五点主张:“第一,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第二,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世界优秀文化交流互鉴,推动各国人民情感交流、心灵沟通。第三,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促进世界范围内投资和贸易发展,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第四,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第五,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应该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34]刘同舫:《人类解放的进程与社会形态的嬗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35]金太军、姚虎:《国家认同:全球化视野下的结构性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