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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信息来源:中新网 发布日期:2011-11-18

  政府预算“失控” 超标资金将收回

  五年内“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市级政府部门;接受财政部门绩效评价,获差评项目预算将取消

  作为“行政问责”的“启动项”之一,五年内,北京市级各部门将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其所花的每一笔钱,花之前要有充足的理由;花之后要接受“是否用在了刀刃上”的评估。一旦有预算超标、失控、花“大头钱”等行为,预算资金将减少直至取消。

  上月底,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布《关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见本报1日《北京16个区县明年启动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昨日再发《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报了上述信息。

  要花钱先论证

  与上月底《关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相比,昨日发布的《意见》,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流程:先制定所在部门年度计划,由计划“生”成年度预算,同时自定“绩效目标”,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启动“事前绩效评估”,论证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也就是这笔钱该不该花?钱拨付后,财政部门还需监控,预算执行是否偏离预定方向?

  花完钱再问责

  《意见》透露,北京将制定“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各部门的预算支出,一律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范畴。未达标单位,如预算超标、失控,或者花了“大头钱”、“冤枉钱”,将受到收回预算资金等绩效问责。

  此外,财政部门每拨付的一笔款项,均对应一个“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系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即下一年度能拿到多少预算资金,取决于本年度表现。

  依据绩效评价结果,主管部门将赏罚分明。获差评,项目预算相应减少,乃至彻底取消。

  公示花钱过程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意见》多处提及这八个字,要求各部门将预算绩效的完成进度、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形成绩效报告,上报财政部门,同时公示。由此逐步建立“政府负责、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审计部门、人大也将参与到“预算绩效管理”中。《意见》称,北京将逐步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人大监督,审计跟踪,部门联动”的绩效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今年,北京选定市卫生局、市科委作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单位。明年,其从预算制定到预算执行、结果评价,市审计局将全程介入。

  ■ 专家观点

  应明确社会公众参与平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北京是首个提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地区。“绩效管理,不少地区已经启动,但针对绩效管理中的预算,单独制定规章,北京是第一个”。

  他认为,公众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在于预算编制环节的公开透明程度,“从预算编制这个初始环节开始,就要有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而公众如何监督,主管部门必须明确公众参与的渠道和平台”。

  ■ 链接

  预算绩效管理

  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其执行过程、执行结果,也就是绩效评价,是行政问责的“启动项”,财政主管部门可据此追究预算失控、超标等“问题部门”、“问题官员”。(记者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