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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上访村官之死,当地政府该负何责

信息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1-11-14

  不容否认的是,湖南新化县有关部门对游济安接待程序的瑕疵,却可能是其死亡的诱因。若说当地政府对游济安之死没有一点责任,恐怕也说不过去。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一则名为《“新化村长疑在县委内被活活打死,半夜抛尸被监控,尸体冷藏140天没下葬”》的帖子,在国内一些网络论坛上风传。帖子称湖南省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支书游济安到县政府上访“被活活打死”,深夜抛尸江中。

  11月2日,湖南省新化县官方称:根据公安部门鉴定,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支书游济安系溺水窒息死亡。通报还称,新化县对此成立专门工作组,将进一步核查有关情况,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不管牵涉到谁,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此案在拖了将近5个月后,进入公众视野,虽没有演变成又一个“钱云会事件”,却也成为一个不小的公共舆论事件,理当引起各方重视。

 

  然而,此时,不能不深思的问题是,当地政府对游济安之死究竟负有什么责任?从当地政府的表现看,很难说在这个问题上有清醒的应对。

  现在,尸检报告表明,游济安属于溺亡,公安部门也提供了游济安走出镇政府的录像,但是,游家并不接受这一说法。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当地镇政府多次去谈赔偿问题,而且不断加价,目的只有一个:尽快将游济安的遗体火化,一了百了。但这样做的效果适得其反,也不能不引起游家质疑:“这事儿跟镇政府有什么关系?他们为什么主动找我们谈赔偿?他们到底在为谁背黑锅?”

  如果,有些官员不明是非,不是依法行事,只是以快速解决问题为目的,而试图用金钱来“摆平”,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越描越黑,越搞越复杂。

  这一事件确实存在多种可能。如果游济安并非溺亡,那么自然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游济安确实溺亡,那么当地政府对游济安之死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能够退回游济安到县政府上访的那个早晨;如果,有关负责官员能接见一下游济安,不管他的上访理由是什么,都能够耐心地倾听,并充分地讲解相关法规和政策,那么,游济安或许就不会在县政府大楼耗到深夜。

  如果,有关人员真的尊重游济安,那么,即便是对一个“装死”之人也应好言相劝,让其坐上车,而不是将他像个麻袋一样扔进汽车后备厢;如果,有关人员真的负责任,在深夜将其送回家中——如果这些都能做到,那么,恐怕也就不会有游济安的“意外死亡”了。

  当然,事件经不起假设。可是,每一个要解决问题的民众,都理应感受到政府工作人员的尊重。这如果是常态,哪里还有那些解不开的死结?民众恐怕也不会轻易去走极端。所以,游济安即便真是溺亡,即便当地政府及有关人员不必为此负法律责任,但不容否认的是,当地政府对游济安接待程序的瑕疵,却可能是其死亡的诱因。若说当地政府对游济安之死没有一点责任,恐怕也说不过去。

  民众心中有杆秤。民众要的往往不是将生命货币化的赔偿,而是这杆秤上刻写着的公平与公正。现在,当地相关部门最应该做的就是依法行政,进一步调查事件的真相,提供更加过硬的证据,依法认定、厘清并承担其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