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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孔祥稳:中国行政法治四十年:成就、经验与展望

信息来源:《法学》2018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18-10-17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如夏书章教授在1957年就提出,相较于宪法以及刑法、民法等部门法,我国行政法科学的研究工作格外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应当重点加强。参见夏书章:《加强行政法科学的研究工作》,《法学研究》1957年第2期。

[2]“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78年12月22日通过)。

[3]参见刘海年、常兆儒:《健全和严格执行行政法》,《人民日报》1979年4月10日。

[4]参见王明三《:我国行政立法浅议》,《现代法学》1981年第3期;夏书章《:机构改革与行政学、行政法学的研究》,《政治与法律》丛刊1982年第1期;夏书章:《机构改革与行政法》,《人民日报》1982年3月15日;张尚鷟:《加强行政法学研究之我见》,《政治与法律》丛刊1982年第3期。其中部分文章收录于姜明安编《:行政法(文选)》,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学参考用书,1984年版;行政法研究资料编写组:《行政法研究资料》上、下,中国政法大学校内教学用书1985年版。

[5]参见王学辉、王留一:《时代缩影与历史传承:行政法治的一个备忘录——西政行政法学科60年》,《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6]参见王珉灿主编,张尚鷟副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部分论著中提出该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本行政法学教科书,应当说并不准确。在该书出版前,北京政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已经于1982年6月组织杨达、同典泰、方彦、朱维究等人编写完成了名称同样为《行政法概要》的校内行政法教学用书;西南政法学院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于1982年4月编写完成了由钮传诚主编,王明三、贺善征、王连昌参与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概论》,供校内教学使用;湖北财经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也于1983年6月编写完成了由廖晃龙主编,方世荣、章新生等参与编写的《行政法概论》。因此,法律出版社1983年6月出版的《行政法概要》应当定义为我国第一本公开出版的行政法学统编教材。

[7]参见陈新民《:雨过天晴丽日来——谈中国大陆行政法发展与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的影响》,载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98页。

[8]参见应松年口述,何海波整理:《与法同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66~67页。

[9]王汉斌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载王汉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文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316页。

[10]参见王万华:《新中国行政诉讼早期立法与制度——对104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分析》,《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4期。

[11]参见杨海坤《:走向法治政府:历史回顾、现实反思、未来展望——写在中国行政法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12]参见秦夕雅:《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中国行政立法30年》,《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11月1日第A02版。

[13]张维:《法学界一个战斗的团队——行政立法研究组成立30周年掠影》,《法制日报》2016年10月13日第06版。

[14]同上注。

[15]这一状况通过多方面表现反映出来。例如,在中国知网以“听证”作为关键词进行主题检索,1995年仅有6篇相关文献,1996年相关文献的数量陡然增加到64篇。这无疑与规定了听证制度的《行政处罚法》在1996年施行有重要关联。

[16]《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1987年10月25日)。

[17]参见邢力:《行政立法研究组写出“行政诉讼法(试拟稿)”》,《法学》1988年第1期。

[18]参见何海波、晏翀、严驰恒编著:《法治的脚步声——中国行政法大事记(1978—201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5页。

[19]参见应松年:《我国民主与法制的新进展——祝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20]事实上,在制定《行政诉讼法》时,与之配套的行政复议制度就已经在设计当中,并预计跟行政诉讼制度差不多同时完成。考虑到行政复议立法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国务院先行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同前注[8],应松年口述,何海波整理书,第110页。

[21]应松年主编,马怀德副主编:《行政行为法——中国行政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2]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23][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4][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杨建顺、周作彩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5]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6]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27]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28]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综述与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9]许崇德、皮纯协主编,何金香副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1949—1990)》,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30]参见应松年、马怀德:《向新的高峰迈进——九十年代我国行政法学展望》,《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

[31]参见罗豪才等《:行政法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中国法学》1996年第1期;胡建淼《:中国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模式及评判》,《中国法学》1997年第1期。

[32]参见马怀德:《行政监督与救济制度的新突破——〈行政复议法〉评介》,《政法论坛》1999年第4期。

[33]顾昂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草案)〉的说明》,2000年3月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3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http://www.gov.cn/zwhd/2010-11/08/content_1740775.htm,2018年4月20日访问。

[35]参见沈岿:《行政自我规制与行政法治:一个初步观察》,《行政法学研究》2011年第3期。

[36]应松年:《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路径》,《湖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

[37]该案后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4期,成为各地法院受理学生起诉学校案件的重要参照。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时隔多年后,该案获得了指导性案例的地位。相关背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的理解与参照——受教育者因学校拒发毕业证、学位证可提起行政诉讼》,《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20期。

[38]参见杨小君:《从收容遣送到社会救助的法律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第7期;胡建淼、金承东:《论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法学家》2005年第2期。

[39]关于海峡两岸行政法学研讨会的发展,可参见陈煜儒:《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引关注记者探寻两岸法律文化交流持续12年缘由》,《法制日报》2009年7月22日第004版。

[40]参见张文显:《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和实践》,《中国法学》2017年第6期。

[41]参见马怀德:《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变化与问题》,《学习时报》2016年5月12日第004版。

[42]参见武增:《2015年〈立法法〉修改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1期。

[43]参见孔祥稳、王玎、余积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调研报告》,《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44]同前注[11],杨海坤文。

[45]参见韩春晖《: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解读》,《光明日报》2016年1月6日第004版。

[46]近几年来行政法学的研究概况,可参见马怀德、朱智毅:《2014年行政法学理论新进展》,《行政论坛》2015年第2期;马怀德:《行政法学:关注法治实践回应现实问题》,《检察日报》2016年1月9日第003版;马怀德、王玎:《行政法学的新使命——2016年行政法学研究述评》,《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马怀德、王玎:《行政法学:推进理论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日报》2018年1月5日第003版。

[47]参见于安:《外国行政法学在我国的引入和利用》,《政法论坛》2006年第1期。

[48]参见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学60年》,《行政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

[49]参见应松年,朱维究编选《:行政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另外,据王名扬教授回忆,他在撰写《行政法概要》中“行政行为”一章时,也参考了在武汉大学任教时的讲稿等资料。参见同前注[18],何海波、晏翀、严驰恒编著书,第27页。

[50]按照何海波教授的考证,在行政法学专业刊物《行政法学研究》的早期文献中(1993—2005年),对台湾文献的引用达到了547次,占到6301次总应用中的8.6%。从1998年开始,引证数量大幅增加——从1997年的18次增加到了1998年的64次。应当说,这一发展与1997年大陆行政法学界与台湾地区的行政法学界建立了常态化的交流机制有着重要关联。参见何海波:《中国行政法学的外国法渊源》,《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6期。

[51]代表作如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2]早期的译著如[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专著有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53]如王锡锌:《行政程序立法思路探析》,《行政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余凌云:《论行政契约的含义——一种比较法上的认识》,《比较法研究》1997年第3期;马怀德:《澳大利亚行政法中的程序公平原则——兼论对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2期。

[54]参见应松年:《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法学》1996年第11期。

[55]参见信春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重大意义》,《法学研究》2014年第6期。

[56]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53页。

[57]参见马怀德:《行政法治的新挑战与新任务》,《法制日报》2013年4月10日第009版。

[58]参见中国法律年鉴社主编:《中国法律年鉴(1990)》,中国法律年鉴社1990年版,第994页。

[59]参见中国法律年鉴社主编:《中国法律年鉴(2017)》,中国法律年鉴社2017年版,第1161页。

[60]参见应松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成立的战略意义》,《人民论坛》2018年第5期。

[61]同前注[35],沈岿文。

[62]参见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创新之路》,《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

[63]参见李洪雷:《中国比较行政法研究的前瞻》,《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

[64]参见马怀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中国行政管理》2018年第5期。

[65]2007年9月17日,浙江丽水中院制定实施了《关于试行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指定管辖制度的意见》,将全市九个基层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地指定由莲都、龙泉、松阳三个基层法院管辖。参见危辉星、马良骥:《探索管辖制度改革杜绝地方行政干预——浙江高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改革试点的调研报告》,《人民法院报》2012年7月26日第08版。

[66]参见郭修江:《行政诉讼集中管辖问题研究——〈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理解与实践》,《法律适用》2014年第5期。

[67]参见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338~339页。

[68]〕参见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7~68页。

[69]参见马怀德:《行政法治30年》,《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70]张春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就我国行政程序立法过程做出的总结。陈丽平《:行政强制法有望近期审议通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法制日报》2011年3月5日。

[71]江国华:《行政转型与行政法学的回应型变迁》,《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72]参见姜明安:《行政的“疆域”与行政法的功能》,《求是学刊》2002年第2期。

[73]参见罗豪才:《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三十年——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上的讲话》,《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

[74]有研究者将其概括为“合法性”与“最佳性”的统一。参见朱新力、唐明良《:法治政府建设的二维结构——合法性、最佳性及其互动》,《浙江学刊》2009年第6期。

[75]相关论述还可参见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3~22页。

[76]参见姜明安:《全球化时代的“新行政法”》,《法学杂志》2009年第10期。

[77]参见周汉华:《论互联网法》,《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

[78]对这一问题的早期研究,可参见同前注[31],胡建淼文;王万华:《略论建构植根于中国实践的自治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关于我国行政法学发展路径的一点思考》,载《中国行政法之回顾与展望——“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

[79]参见陈越峰:《中国行政法(释义)学的本土生成——以“行政行为”概念为中心的考察》,《清华法学》2015年第1期。

[80]参见朱芒:《中国行政法学的体系化困境及其突破方向》,《清华法学》2015年第1期。

[81]参见熊樟林:《重大行政决策概念证伪及其补正》,《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

[82]参见于立深:《概念法学和政府管制背景下的新行政法》,《法学家》2009年第3期。

[83]参见赵宏:《行政法学的体系化建构与均衡》,《法学家》2013年第5期。

[84]参见薛刚凌:《行政组织法发展缺位之检讨》,《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85]参见应松年:《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点问题》,《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22期。

[86]参见应松年:《完善行政组织法制探索》,《中国法学》2013年第2期。

[87]参见王万华:《论我国尽早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88]参见王万华《:法治政府建设的地方程序立法推进——制定〈北京市行政程序条例〉的几个问题》,《法学杂志》2015年第8期。

[89]参见应松年《: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http://opinion.caixin.com/2017-12-29/101191468.html,2018年5月1日访问。

[90]参见耿玉基:《法律“被虚置化”:以行政许可法为分析对象》,《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4期。

[91]参见赵鹏:《从评估数据析法治政府建设中形式主义表现及其根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

[92]参见马怀德:《法治政府建设要警惕形式主义》,《人民日报》2014年4月28日第005版。

[93]参见李霞:《从经济增长驱动到法治指标驱动——中国地方法治动力机制研究》,《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6期。

[94]参见周汉华:《构筑多元动力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学研究》2014年第6期。

[95]《〈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发布》,http://china.cnr.cn/gdgg/20180417/t20180417_524201496.shtml,2018年5月2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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