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作者简介:邓刚宏,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1]参见沈福俊:《论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规则的优化》,《法商研究》2006年第5期。
[2]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9页。
[3]刘新娟:《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分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期。
[4]江必新:《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若干思考》,《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5]邓刚宏:《论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及其理论价值》,《中国法学》2009年第5期。
[6]杨寅:《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梳探》,《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7]刘善春:《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新论》,《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8]同上注[6],杨寅文。
[9]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0页。
[10]同前注[4],江必新文。
[11]刘莘:《1993年行政法学综述》,《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12]薛刚凌、王霁霞:《论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行政诉讼法〉修订之构想》,《政法论坛》2003年第21期。
[13]刘善春:《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纲》,《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
[14]林莉红:《论行政诉讼模式与举证责任原则的运用》,《法学评论》1995年第5期。
[15]关保英:《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行为研究》,《法律适用》2011年第7期。
[16]马怀德、刘东亮、何家弘:《行政诉讼证据问题研究》,《证据学论坛》2002年第1期。
[17]邓刚宏:《行政诉讼依诉请择判原则之局限性——依行政行为效力择判原则的可行性分析》,《法学》2008年第9期。
[18]参见彭超:《城市房屋征收行政诉讼中对征收补偿争议的司法审查》,《江淮论坛》2015年第6期。
[19]马怀德、刘东亮:《行政诉讼证据问题研究》,《证据学论坛》2002年第1期。
[20]周佑勇:《行政不作为案件几个问题的探讨》,《律师世界》1996年第9期。
[21]参见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三民书局1999年版(台北),第349页。
[22]同前注[6],杨寅文。
[23]同前注[15],关保英文。
[24]同前注[19],马怀德、刘东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