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十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征稿启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1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2006年由全国八所知名高校法学院发起设立。经过十二年的发展,目前共有十三所高校的法学院作为论坛理事单位。2017年,东南大学法学院成为理事单位并主办第十三届论坛会务工作。论坛拟于2018年10月19-21日在六朝古都南京市举行,具体由东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评论》和《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协办。论坛现面向海内外公法博士生征集优秀稿件,诚挚欢迎博士生同学来稿。

一、论坛主题:时代性与公法的变迁

下设以下分论题:

1.机构改革的公法应对;

2.基本权利的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

3.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推进与建构;

4.科技发展与政府治理的变革;

5.《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6.教育改革中的教育法治问题

二、论坛规则

(一)投稿应当在符合论坛主题的前提下与分论题高度契合,否则将在初审时被排除。来稿请在论文首页注明稿件对应的分论题。

(二)本届论坛将评选出十篇优秀论文为报告论文,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出席论坛进行学术报告,并邀请相应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文章进行点评。

(三)本届论坛将公开征集博士生评议人。在确定报告论文后,论坛组委会将从投稿人中征集优秀的博士生点评人。被选为博士生点评人的同学将受邀出席论坛。本届论坛将从博士生评议人中评出一名“最佳评议人”,并颁发获奖证书。“最佳评议人”由论坛理事会理事匿名投票产生。

(四)本届论坛组委会将从十篇报告论文中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具体评选规则将在报告论文确定后公布。

(五)本届论坛得到了《法学评论》和《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的大力支持。一等奖获奖论文作者可由组委会推荐发表。

(六)本届论坛组委会对上述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投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包括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2018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以及直博生),专业不限。

(二)投稿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未在电子媒体上公开。

(三)投稿可以是独立完成的作品,也可以是合作作品。但合作作品第一作者应当为博士生。

(四)论文应当用中文撰写,正文字数10000—20000字为宜。

(五)论文格式以《法学研究》的格式要求为准。

(六)组委会将对投稿进行匿名评审,请投稿人勿在文章中透露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文章所属项目信息或致谢请在“投稿人信息表”中载明(见附件)。

(七)本届论坛的截稿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24点。请在投稿时间截止前将论文和“投稿人信息表”一并以Word格式发送至投稿邮箱:publiclawforum13th@163.com。在投稿截止前,投稿人可以对已投稿件进行修改,重新发送至投稿邮箱。投稿截止后,不再接受投稿,也不再接受投稿人对已投稿件的修改。

四、论坛安排

本届论坛拟于2018年10月19日报到,10月20-21日在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上秦淮假日酒店(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21号)举行。

1.飞机:南京禄口机场乘S1号线(机场线)到南京南站转3号线(秣周东路方向),乘3号线到秣周东路站下,全程约1小时21分钟,票价7元。乘出租车约20公里,全程约25分钟,约50元。

2.高铁、动车:(1)南京南站:南京南站乘3号线(秣周东路方向),到秣周东路站下,全程约35分钟,票价3元。乘出租车全程约15公里,全程约25分钟,约40元。

(2)南京站:南京站乘3号线(秣周东路方向)到秣周东路站下,全程约1小时4分钟,票价5元。乘出租车全程约30公里,全程约38分钟,约90元。

五、其他事宜

(一)文章一经入选,会务组将向作者发送电子邀请函。

(二)本次论坛承担报告人和点评人的差旅费(飞机仅限经济舱,高铁仅限二等座)和食宿费,具体标准另行公布。如报告人来自国(境)外,论坛仅承担报告人的食宿费,差旅费敬请自理。

(三)本次论坛组委会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张运昊:18851892102

周钟敏:18251981991

陈  辉:18738972615

张颂昀:18251821592

会务邮箱:publiclawforum13th@163.com

论坛章程及细则,可访问“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官方网站:http://www.publiclawforum.cn/。

第十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