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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论坛在京举行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6-06

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论坛在京举行

2018年6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与平谷区人民政府在北京京仪大酒店联合举办了“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论坛——暨平谷区打击砂石盗采执法体制改革评估课题结项会”,与会专家学者从多层级和多视角就论坛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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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北京市平谷区委常委、平谷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吴小杰对平谷区打击砂石盗采执法体制改革状况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对课题成果的多样化、多角度研究方法和对问题的及时反馈予以了高度评价。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也作了致辞,肯定了课题在打击当地违法行为,改善执法乱象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认为平谷区的做法是基层执法方式改革探讨的一个重要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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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的研讨主题围绕着“课题成果汇报及研讨”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经验交流”两个单元展开。

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玉娟分别作了报告,展示了“北京市平谷区打击砂石盗采执法状况评估(2012-2016)”课题研究中形成的评估报告、执法工作手册与调研报告三项成果,揭示了目前存在的执法问题,提出了“综合执法改革”这一解决问题思路与路径,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平谷区探索的“三协同联合执法”模式。随后,司法部政府法制协调司调研员兼副处长袁雪石、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潘小娟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点评。袁处长对课题在组织创新与激励创新方面的成果予以了肯定,提出了信息化以及平台化建设的建议。潘教授肯定了课题组的扎实工作与全面报告,并提出课题中的条块问题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这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中绕不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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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第一部分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主持,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强以“北京市基层综合执法模式探索”为主题作了经验介绍,提出“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是对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水平的有益尝试,能够有效推动综合执法常态化,实现执法力量在基层下沉、属地综合,有利于从事后执法向前端管理服务转变,将过去的重点突击运动式执法转变为全面覆盖控制式管理。随后,天津市政府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张志锋分享了天津市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方面的相关经验,采取制度加科技的手段,采用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归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各类行政执法职权的信息,形成“两级平台、三级监督”的基本架构,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统计分析功能和公示功能。中央党校法学部王勇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进行了点评。王勇教授提出,北京和天津的执法模式充满了创新因素,这与从管理到治理到共治的理念转换离不开。平谷区的执法创新模式值得引进和推广,其党建引领执法工作的提法应当予以重视。于安教授认为,平谷区的执法体制改革具有全国示范作用,协调了乡镇和部门的关系,“属地吹哨,部门报到”有利于实现执法主体的权责统一。基层治理应当重视夯实基层执法基础,建立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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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主持,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王天品以“上海基层综合执法体制的改革与思考”为主题作了发言,介绍了上海市的四种第三级综合执法(基层执法)模式,包括“区属、街管、街用”的城管综合执法模式、“镇属、镇管、镇用”的城管综合执法模式、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的派驻模式、社会治安的民警+辅助执法力量模式。随后,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波针对长沙市执法现状作了以“多点推进,打造长沙综合执法改革的新坐标”为题的报告。针对区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长沙市全面整合2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构建起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努力实现打通“最后一公里”,凸现惠民效应;深化园区“放管服”,开创“便捷审批”模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洪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胡静教授分别作了点评。李洪雷研究员提到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的相关概念的权限划分问题,比如执法权和管理权、执法机制与执法能力,这些概念的划分均是改革中应当予以重视的内容。胡静教授认为上海和长沙的经验值得学习,同时对李洪雷研究员的观点表示赞同,综合执法要有适用范围,执法层面最根本的矛盾是违法行为大量存在,而执法资源却是有限的。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应当进行对行为过滤,合理调配执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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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历时三个小时的精彩报告、丰富评议和互动交流之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对会议作了简要总结和致谢,本次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