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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副教授:内部学位授予程序的法律效力

信息来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8-05-10

参考文献

[1] 章剑生. 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司法审查——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件(1985—2008)为例[J]. 法学研究, 2009(2):153-154.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 第3卷[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 128.

[3]王名扬. 英国行政法[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152.

[4]罗豪才. 中国司法审查制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383.

[5]何海波. 内部行政程序的法律规制: 上[J]. 交大法学,2012(1): 128.

[6]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的理解与参照——受教育者因学校拒发毕业证、学位证可提起行政诉讼[J]. 人民司法,2016(20): 19.

[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 第4卷[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77.

[]8马怀德. 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及立法意义[J]. 政法论坛,2004(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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