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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举办“中国PPP协议发展及争端解决研讨会”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06-23

2017年6月21日,“中国PPP协议发展及争端解决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共同主办,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上午8:30,研讨会正式开幕,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王振宇副庭长主持。第一单元主题为“PPP协议及争端解决国际比较”。本单元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赵宏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罗冠男副教授、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项目官员肖光睿、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刘承韪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天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潘灯副教授对PPP协议在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美国、日本、拉美诸国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进行了评介。

上午10:30,研讨会第二单元开始,主题为“中国PPP协议发展及争端解决”。本单元首先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张雅萍副司长、财政部条法司周劲松副司长、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一处干部左古月、住建部法规司法制协调处冉洁处长、住建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徐慧纬副研究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段红东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主任科员曹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王承杰秘书长、北京仲裁委林志炜秘书长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就PPP协议在各自领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实样态及可能的完善路径等进行了交流。结合实务部门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春燕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李洪雷研究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郑雅方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就PPP协议如何在中国良性发展,与PPP协议相关的争端应该选择何种解决径路等问题从理论与实践如何融合发展的角度进行了研讨。

中午12:30,本次研讨会闭幕,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大法官进行了总结发言。马怀德教授指出,首先,举办PPP协议有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会意义重大。本次研讨会,邀请了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发表意见,物有所值。其次,本次研讨会形成以下三项认识:一是,正确认识PPP,其本身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与私人的合作。我们应该考虑怎么样去推进其发展;二是,正确认识与借鉴外国经验。中国法治发展有中国自己的特色,从7位专家对不同国家PPP协议的介绍可以知悉,国家间的做法差异性也很大。在借鉴别国好的做法时,要从实际国情出发,解决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三是,正确认识解决PPP争议的路径。不能局限于从固有的传统认识去考虑问题。而应当积极地创新理念,认真研究民事争议解决机制能解决什么问题、行政诉讼能解决什么问题,怎样的制度设计能够更好地解决PPP协议引发的争议。具体到行政诉讼,其既可以审查PPP协议的合法性,也可以审查行政协议签订与履行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也可以有效地解决民事争议问题。相较于民事诉讼而言,行政诉讼可能更有效。最后,关于仲裁的问题,仲裁法规定了应当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从总体上来说,倾向于利用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PPP协议所引发的争议。

江必新大法官在发言时充分地肯定了本次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效,认为与会代表紧紧围绕研讨主题,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许多富有参考价值的观点、意见,通过激烈的思想碰撞,大家对PPP协议相关问题的认识更加全面、理性和深刻,也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时提供了可供研究选择的多种方案。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实际的PPP协议争端解决机制,需要综合考量制度、文化、实践等多方面因素,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认识。要充分研究建立和运用PPP机制的目的所在,反推实现目的的最优手段,避免陷入脱离既定目标的无谓争论。要准确把握PPP协议相对于一般民商事合同的特殊性,并在选择、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时予以充分关注和回应。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各类PPP协议在履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高度关注公私法的融合发展趋势,不断统一和优化PPP协议争端的法律适用标准。要努力兼顾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一方面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另一方面防止诉讼久拖不决影响各方权益保障。要充分认识不同争端解决模式的优缺点,尤其是要预判制度选择所可能带来的弊端,并研究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形成完善的法治保障系统。

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王艳彬、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于泓审判长、梁凤云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办公室王海峰主任等专家学者也出席了研讨会。

(文/薛志远、史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