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举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报项目——“发挥跨区法院独特优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专家评审第二名,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该奖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国家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3月6日,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启动之初,北京四中院就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从参评的66个项目中脱颖而出,作为入围的25个项目之一跻身终选阶段。
12月10日,北京四中院在终评会上结合视频短片就“发挥跨区法院独特优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具体介绍,获得现场专家评委高度认可,取得良好效果。
北京四中院依托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特殊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率先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率先把法律援助中心引入立案大厅,加强释明引导,有效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立案难题;积极创新举措,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严格司法审查标准,行政机关败诉率攀升,以严格司法监督倒逼依法行政;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经常性地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举办观摩庭审和法治讲座;充分发挥源头预防和决策咨询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前瞻性调研,发送司法建议、公布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成立司法服务办公室,探索建立行政与司法之间互动隔离墙,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程 琥 周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