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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又生:以“五聚焦五突出”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在第二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和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4-08-23

近两年来,甘肃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甘肃建设目标任务,服务支撑党委政府中心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以“五聚焦五突出”举措,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抓手,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顶层设计,突出“指挥棒”作用。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相继修订出台了《甘肃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全面构建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制度保障体系,以立法形式健全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形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化、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实施后评估常态化、责任追究严格化“五化”全流程模式,指导市州政府和省级部门出台和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90多项,公布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4204个,搭建起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框架体系,为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突出“压舱石”作用。一是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甘肃作为全国较早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工作机构的省份之一,目前已全面建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机制,形成了省级政府带头抓、各地各部门共同推、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干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省政府规章明确的审核标准,重点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程序性要求,逐条逐句严扣细审,确保审核意见有理有据、合法合规。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专家论证协审制度,先后选聘300余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专家库。近年来,甘肃省司法厅完成省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1200余件、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完成4000余件文件和政策的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建议2万余条,均被起草部门采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聚焦制度落实,突出“助推器”作用。一是建立备案审查结果通报制度。省政府连续18年向社会公开通报上年度备案审查情况及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审查结果等,倒逼各地、各部门增强依法报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政府间的层级监督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审查存疑文件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召开由法律顾问、专家学者、起草部门代表参加的备案审查工作论证会,对确实存在违法情形的文件,以备案审查意见书形式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评价对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重要监督和推动作用。进一步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审查渠道,利用社会监督力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聚焦信息化建设,突出“支撑点”作用。积极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赋能增效的突破口和支撑点,设计研发集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意见征集、文件检索查询、异议审查等功能为一体的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省级“智慧司法”大平台,纵向、横向全面打通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关和制发主体之间的工作通道,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文件审核实现了“线上+线下”随到随审,文件备案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目前,市州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公布规范性文件2600余件、备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672件。

五是聚焦研究基地建设,突出“强理论”作用。甘肃省司法厅于去年依托甘肃政法大学成立了全国首家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中心,标志着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进程进入了新阶段,这也是甘肃省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重要举措。该中心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平台、实务部门和专家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平台作用,在全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研究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发出了甘肃声音。

下一步,甘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法治甘肃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智库作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基础、制度建设、工作实践为突破口,与时俱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