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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青年论坛暨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第四期圆桌论坛“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杭召开

信息来源:“公法与政策研究”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07-10

为了促进生育支持政策的法治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青年论坛暨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第四期圆桌论坛“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杭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主办,浙江工业大学社会法学研究院(民生保障政策法律研究院)承办,《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协办,以“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为主题。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和实务部门的五十余名专家学者,共同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论坛开幕式由浙江工业大学社会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德健副教授主持。浙江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院院长吕鑫教授代表承办方致辞,指出福利行政法的研究是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大学重点关注的科研领域,对于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从国家发展战略、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先试、行政法学研究三个角度阐述生育支持法治保障研究在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和新挑战下展开的战略作用,并希望本次会议能够在自由交流的基础上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供有益思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副局长李洪雷研究员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委员会执行主任宋华琳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李洪雷研究员指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青年论坛系列研讨会致力于回应中国政府治理的真问题,“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恰逢其时,并提出了生育支持法治保障研究的三点期待,即在“变化”的生育支持法治研究中坚守“不变”、在“个性”的生育支持法治实践中寻求“共性”、在“世界普遍”的生育支持法治难题中贡献“中国自主”的法治方案。宋华琳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将有力推进我国给付行政法和社会行政法研究,以法治支持生育是当前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关键议题,有必要从给付行政法和公共服务法的视角对生育支持政策展开研究,思考如何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应的支持措施,并审视我国生育政策的变迁与转折,以多方主体参与、完善各类措施进一步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谭冰霖研究员主持,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史毅研究员和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朱海龙教授分别聚焦生育政策法治、育幼儿资源配置及法治建设、新时期生育政策优化等问题发表主旨演讲。湛中乐教授以《从生育政策调整、社会抚养费制度的存废看人口法治》为题发表演讲,从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存废制度、人口均衡三个角度阐释了生育法治背后的理念转变及公共政策支持,并指出应当从宏观层面通过新型机制实现权利整合、中观层面完善生育保险和生育休假等制度、微观层面研究具体生育决策机制等层次探讨人口法治建设。史毅研究员以《统筹0-6岁育幼资源协调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为题发表演讲,指出我国托育服务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强化、弱化到回归的历程,点明现有法律缺乏对服务属性、财政支持、人才培养和监管机制的具体规定,进而呼吁应加强托育服务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朱海龙教授以《中国生育政策体系:思想基础、历史路径与体系重构》为题发表演讲,阐明生育政策的变迁体现了从碎片化向制度化、法制化的演进。面对当前人口结构和生育率的变动,他提出应围绕生育服务与支持、改善社会育儿环境、明确人口发展趋势、强化生育主体责任等目标,优化和构建包容性生育政策体系。自由讨论环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李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冯洋副教授分别从技术和生育成本等政策影响因素提炼法治核心问题、政策协同及执行等政策过程视角点明生育政策法治的复杂现实环境、立足于特殊群体权利保障及面向决策开展实证研究等维度提出生育政策法治研究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单元以“生育支持法治保障的理论基础”为主题,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教授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蔡琳副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谢郁副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邓静秋博士分别报告了《作为复合权利的生育权—兼论强制婚检制度的存废》、《从人权到法律权利:生育权的规范结构及制度调适》、《婴幼儿照护的法理分析与制度构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李泠烨副教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孙晋坤副处长、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阮汨君博士,分别从强制披露义务的反思、中央和地方人口生育法律规范的协调性、婴幼儿照护问题的权力责任等多重张力展开与谈。


第三单元以“生育支持法治保障的中国实践(1):制度设计”为主题,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凌维慈教授主持。西南大学法学院杨复卫教授、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唐梅玲副教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法学系刘佳琪博士分别报告了《新业态从业者生育津贴构建的法治逻辑与设计思路》、《论作为激励型生育保障措施的行政补贴》、《生育保障差别待遇的理论反思与规制新解》。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执行院长冯子轩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查云飞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赵小静博士从生育津贴的劳动关系基础及定性、行政补贴的特殊性、生育保障差别待遇类型化等视角进行了与谈。


第四单元以“生育支持法治保障的中国实践(2):司法观察”为主题,由南开大学法学院王瑞雪教授主持。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汪丽青副教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翁怡博士分别报告了《冷冻胚胎死后生殖的规范塑造—以中国司法裁判为背景》、Empirical Evaluation of Third-Party Intervention Mechanisms in Spousal Homicides Committed by Battered Wives in China。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金健副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由海特聘副研究员、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范佳洋博士分别从冷冻胚胎权利保护的规范依据、冷冻胚胎死后生殖孩子的国家保护义务、第三方未干预介入的样本研究等角度展开讨论。


第五单元以“生育支持法治保障的域外观察”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卢超研究员主持。久留米大学法学部周蒨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田林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赵进博士分别报告了《日本少子化对策的沿革、最新动向及反思》、《日本辅助生殖医疗的法律规制及我国的启示》、《德国<父母津贴和育儿假法>的立法与成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黄宇骁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明喆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刘绍宇博士分别从其他国家应对少子化的生育政策移植的可能性、生育促进政策中的男女实质平等保护等视角展开与谈。


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主持。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锴副教授作总结发言,将本次研讨会的讨论提炼为生育政策与生育法治的关系、生育法治中的生育权保障及生育支持的规制手段等三个层层递进的问题,分别指出生育立法未能及时回应生育政策调整、生育法治应以生育自由与生育平等为价值追求建构生育权的权利束、建立回应性的生育支持规制手段。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敏洁教授作会议总结暨闭幕致辞,简要回顾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圆桌论坛的举办历程,并总结提出本次会议在基础理论层面聚焦公法与私法、法律与政策等交叉领域、回归中国问题,将其核心要义归纳为“自主、规制、扶助”,充分发挥法律在生育问题调整方式上的利益平衡优势,完善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最后,章剑生教授为行政法研究提出了三个关键展望:第一,应增强对给付行政的研究以凸显其独特价值;第二,重视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第三,聚焦领域法以丰富和完善行政法总论。

“生育支持的法治保障”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有助于凝聚生育政策法治研究的专家力量,推动生育政策法治化的本土化研究,建构扎根中国传统文化、回应中国现代难题的中国特色生育支持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