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实践与发展
——姜伟同志在“信访法治化的实践路径与理论保障”研讨会上的致辞
姜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
各位嘉宾、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受邀参加第三届纠纷化解论坛暨“信访法治化的实践路径与理论保障”研讨会。今年是修订后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也是涉诉信访改革10周年。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行了战略部署,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出更高要求,表明我国信访工作法治化将开启新的篇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举办“信访法治化的实践路径与理论保障”主题研讨,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有益补充,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始终将其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渠道,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对做好信访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深刻指出,“对涉法涉诉信访,要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特别是涉诉信访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重大改革任务,从制度上、机制上扭转了过去“以访压法”的困境,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改革十年来,“诉访不分、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得到基本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观念逐渐被群众所接受,涉法涉诉信访形势出现明显好转。从法院情况看,2013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和涉诉进京访年均降幅分别达6.6%和35%。特别是2018年以来,诉至法院的纠纷年均增长率超过10%,但法院信访总量、涉诉进京访总量相较2013年至2017年分别下降了30.7%和85.8%。人民法院依法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一是推动涉诉信访改革系统化,形成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制度体系。二是推动信访受理立体化,建立“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统一受理机制。三是推动分类处理规范化,力争各类诉求在法治轨道上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四是推动信访化解实效化,对不公裁判、瑕疵案件依法纠错补正。五是推动信访源头预防多元化,形成涉诉信访量逐年稳步下降的态势。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诉访分离”的法治思维,进一步巩固了涉诉信访的改革成果。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二款亦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应该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化解矛盾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导向,依照法律规定明确是非、界定权利义务,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要求,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信访秩序。
信访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相信,本次研讨会一定会成为一场观点激荡、智慧交融的思想盛宴 ,并期待以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理论支撑,为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