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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03-15

2022313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办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研讨会”在北邮锦江酒店顺利举办。鉴于我国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铁路局、国家林草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嘉宾,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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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教授主持。王敬波教授介绍了与会嘉宾,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基本情况和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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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马怀德校长首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对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嘉宾和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指出:本次研讨会从部委、地方和学界三个视角出发,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均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马怀德校长指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三个问题:第一,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如何防止权力逃逸;第二,行政许可条件能否避免“许可化”;第三,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能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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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一单元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委视角”,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于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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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指出,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解决了行政许可权力边界不清、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和清单管理缺乏系统性等问题。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需要抓好“三严一优”的重要任务:一是严控新设许可,二是严治变相许可,三是严守监管底线,四是优化审批服务。此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需要处理好与宏观政策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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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志群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志群向与会嘉宾们介绍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一系列成就,同时指出当前改革中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部门利益倾向、系统性不足等问题,提出要抓紧制定改革急需的法律法规,继续做好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清理和修改工作,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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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司长杨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司长杨洁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清单管理、放管结合、科学监管和流程优化的显著成效,当前亦存在清单之外的变相审批、准入限制过多和制度落实存在差距等现实问题,接下来需要坚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正规化,保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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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介绍了农业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经验,指出当前行政许可取消和下放过程中存在发展与安全、线上线下协调发展、上下级联动和审批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等问题,需要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经验举措的推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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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崔淑田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崔淑田介绍了工信部行政审批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今后要持续推进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时提出,未来要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关注审批中介服务和中间关节,尽快规范行政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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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处长江水长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处长江水长介绍了我国铁路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状况,阐述了铁路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包含自然垄断行业取消行政许可的阻力,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中的部门协调问题,国家铁路局和地方的衔接问题,事后监管的难度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监管难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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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处处长周金锋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处处长周金锋介绍了我国林草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情况、调整情况、监管措施和现实问题,指出当前应加强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系统的建设,及时为地方审改部门提供清单调整措施并优化程序,同时根据每个省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估地方的承接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会议第二单元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学术视角”,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余凌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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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于安(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于安认为,在行政审批改革的国际维度上看,首先涉及国际投资问题,以许可为手段的间接征收直接影响国际投资;其次涉及国际贸易问题,CPTPP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经济主体和贸易主体,政府在设立许可时还要考虑“获得感”。此外,制度化和要件管理要把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管结合起来。为解决许可取消后的实质性替代问题,应当要求事后监管措施不得有约束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传统行政方式和市场主导方式的博弈,需要树立市场观,秉持开放市场的观念和原则,关注行政许可改革的优化问题,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的观念。此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树立整体观、绩效观、数字观和法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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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潘小娟(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右)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潘小娟认为,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包括优化服务中注重形式和手段的改革缺少实质性优化、存在以提供服务的方式重新取得行政许可权力的现象、追求达标而忽视了服务效果等问题。对此,政府部门需要提高对于行政审批改革的认识,要提供合理服务、公平服务和有效服务。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通过一个美国理发师如何拿到“理发执照”的故事,引入了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行政许可过多是个世界性问题,谁能更有力地削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谁就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更有利的地位。美国行政许可大都在集中在州层面,联邦很难削减州层面的许可,我国需要有效地利用好制度优势,压减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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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李洪雷(左)

北京师范大学法务办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张红(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李洪雷研究员提出,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中存在一些困惑,需要厘清,包括行政审批取消是否越多越好、是否是越方便当事人越好、是否是效率越高越好、是否集中地越多越好和裁量基准是不是越细越好。李洪雷研究员认为,清单之外无权力是不符合法治原则的,清单本身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而且清单和法律的修改很难实现完全同步。

北京师范大学法务办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张红教授认为,很多取消的行政许可转变为行政备案,导致实践中部分事前审查性备案实际上就是行政许可,且存在设立行政备案的法律层级较低、备案的程序存在差异、行政备案的法律责任设置较为混乱等问题,为此,应当树立依法行政的系统论观念,更好实现行政审判制度改革目的。


会议第三单元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地方视角”,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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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强(左)

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张千山(右)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强介绍了北京市建立告知承诺制的实践经验,指出告知承诺制改革坚持了“三变”和“三不变”,即从实质审查变为形式审查、从法定时限变为当场办理、从事前监管变为事后监管,以及法律依据不变、法定标准不变、监管责任不变。未来还需要从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技术要求、标准统一、范围划定、监管力度等方面着力完善。

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张千山介绍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就和有益经验,同时指出实践中存在办事系统数据不共享等困难,建议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立法,建立数据交流共享平台,破除信息壁垒,促进数字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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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局长卢斌


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局长卢斌介绍了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举措:在便民惠民上做“减法”、在强化监管上做“加法”、在激发活力上做“乘法”,为更好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打造政府整体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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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胡雪蕾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胡雪蕾围绕金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做法,介绍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四个转变”、商事制度改革的“八个率先”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胡春蕾副局长指出,改革要坚持顾客与问题导向,秉持“服务至上,法治为要”理念,并且要注重改革的协同度、线上线下的融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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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四处副处长梁超


在自由讨论单元,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四处副处长梁超指出,应当利用数字化的手段确保清单管理的权威性、执行力和严肃性。实践中,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如何推进、具体的备案制度如何设置、变相许可如何处理、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关系和行政许可要素统一化程度等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于安教授认为,可以运用“相同法律效果定义制度”和“延伸兜底”的法律技术解决概念定义的难题。

王锡锌教授认为,需要运用“功能主义”的方法解决规则形式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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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教授(左)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林华教授(右)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教授认为,不要让清单制度承担不堪承载之重,要关注法律保留和预防性制度的推进。此外,还要关注如何真正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科学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林华教授认为,当前对行政许可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的事项、实施机关、条件和期限等内容,对行政许可条件设定的研究还存在不足,影响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对这一问题需引起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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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副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周汉华(右)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认为,行政许可清单式管理,旨在建构实施规范和协调机制两个层面的制度。除了许可本身,还要建立许可和后续监管的衔接,实务界和学界仍有许多研究讨论的着力点和突破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周汉华研究员认为,此次研讨会圆满成功,与会嘉宾达成了三点共识:第一,充分肯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第二,普遍认为国办推行的行政许可清单式管理是一次有益创新;第三,未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推进相关的综合配套改革。周汉华研究员提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事前控制”,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强化实效:第一,在机构方面,行政审批改革的承办机构至关重要,需要一个较为强力的机构推动改革,避免成为被改革对象的“收发室”;第二,在程序方面,凡是需要事先经过程序市场主体才能做的,就要像行政许可一样报备审查,通过程序将事后控制变为事前控制可以解决清单管理的逃逸难题;第三,在技术方面,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决定一项许可、备案是否应该设立的核心还是实质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