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研究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资讯 -> 正文

周汉华教授发言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为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纲要”提出了法治政府“全面突破”的要求。我将其称为“两点论”,“两点论”的提出具有重大实践意义。

一是政治意义。率先突破的意义可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率先突破明确了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总体战略布局当中,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的定位与意义,在大的布局当中率先突破,这是从宏观层面而言。第二个层面,率先突破在法治政府全国一盘棋这个大格局中,按照“纲要”提出来的在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这是从地区和全国关系层面而言。第三个层面,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当中,八大体系并非一定都要齐头并进,而是某些领域可以实现率先突破,以点带面。全面突破的意义可分为两个层面:法治政府建设八大体系建设确立的目标和任务要全面突破、全面实现;不同地方、不同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均要全面突破,即“纲要”所谓的“协调并进”。“两点论”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两点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总抓手,是最核心的设计。

二是现实意义。率先突破针对的是在渐进变革路径之下,如何有效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凝聚改革的动力,推动法治政府往前推进。由于各项制度建设很难齐头并进,在各种盘根错节的关系下,找到改革的生长点和契机,在某些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或者改革开放先行先试重点地区,率先突破就具有现实意义。全面突破的提出,针对的则是我们这些年改革措施当中缺乏协调性、一致性的现实问题。纲要在主要原则方面要求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在总体目标方面提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纲要”在全面突破方面尤其是在加强协调方面针对我们现实当中改革政策不统一,相互“打架”的现象,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

三是方法论意义。法治政府建设方法论和动力机制上率先突破是很重要的命题。如何以点带面,通过率先突破带动全面突破,“纲要”提出了如何实现“两条腿走路”,在率先突破的基础上实现全面突破。在法治政府建设道路选择上,涉及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特殊性是可以破解的,是量变与质变相统一,全面突破的提出也是把共同的价值提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当中。

两点论的提出,在很多层面确实需要理论界做进一步共同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