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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研讨会顺利举行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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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建院十周年系列活动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研讨会”在北京京仪大酒店多功能会议厅顺利召开,此次学术研讨会同时也是双方合作开展的课题合作的组成部分。来自国家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地方中级及基层人民法院、各地政府法制办公室、律所等实务专家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的6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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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会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状况及修改的关键问题、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与滥诉、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等四个主题展开讨论,旨在通过理论联系实践的途径来总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及所面临的问题,探讨如何通过修改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动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理念的贯彻落实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此次会议的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杰米·贺诗礼女士分别致开幕词,感谢与会嘉宾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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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国家的法治建设当中,应该是在《行政诉讼法》建设法治当中的第二块里程碑,极端重要。政府的民主、法治的基础就是公开。信息公开从主动公开来看,内容逐步扩大,同时,在申请公开来看,现在申请的也越来越多。这两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信息公开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进行修改时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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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米·贺诗礼女士在发言中指出,虽然中国和美国的传统不一样,政治制度情况也不一样,但美国在信息公开上碰到的问题跟中国碰到的问题有很多可以类比之处。如果美国有类似经验的话,我们愿意分享我们自己的经验,或者别的国家的经验,也可以学习与探讨。

研讨会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状况及修改的关键问题”,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主持。在本单元中,首先,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做引导性发言,发言题目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基本情况的分析》。其次,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行政法治研究所张志锋副所长就天津在实施条例中的做法和主要特点,包括对修改条例的一些建议向大会作了汇报,其发言题目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之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陈振宇法官从案件审理者的角度谈了对于此次条例修改的意见,其发言题目为《审判视角下的修法需求》。之后在自由讨论阶段,专家学者们一方面就引导发言嘉宾所谈的话题进行了提问与评析,另一方面也就有本专题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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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与滥诉”,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主持了本单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万华教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高鸿院长、美国司法部信息政策办公室梅兰妮·安·普茨德主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耿宝建审判长等分别以《慎用滥用政府信息获取权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权利滥用及规制》、《处理数量巨大的申请,频繁申请的个人和无理缠诉》、《信息公开申请权和起诉权的滥用与规范——一个比较法的观察》为题进行了引导性发言,随后,与会嘉宾就这一单元的主题展开激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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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李广宇副庭长主持了本单元。美国司法部信息政策办公室梅兰妮·安·普茨德主任、北京行政学院金国坤教授、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毕雁英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肖卫兵副教授等就信息获取和例外的关键原则、可以不公开的例外事项范围、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事项的判断标准、构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保护完整体系等议题进行了引导性发言。之后的自由讨论阶段多位专家学者就上述议题作了精彩的论述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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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第四单元的主题是“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刘飞院长主持了本单元。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公共服务处杜万岐调研员、腾讯公共战略研究部法规研究总监赵治、美国司法部信息政策办公室梅兰妮·安·普茨德主任等以《积极稳妥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服务社会与公众》、《政府信息公开与互联网+》、《获取信息、公开的政府和公开的数据》等为主题,进行了引导性发言。随后,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肖卫兵副教授、美国商务部助理法律总顾问芭芭拉·佛莱德克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陈振宇法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咏蜀副庭长、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舒律师等专家学者就这一单元的主题展开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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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由王敬波教授主持闭幕式,并由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杰米·贺诗礼女士对此次研讨会做最后总结讲话。王敬波教授提出,学界与实务界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讨论非常重要。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改进行分析与探讨,有助于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同时,对于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信息公开的例外条款等问题进行研讨,对于此次修法也有重大价值。杰米·贺诗礼在总结发言时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还没有到八年,可以说初步是非常成功的。信息公开是全球性的活动,中国越来越公开也有助于促进中美关系。继续完善立法,有助于中国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的发展。

晚上六时,研讨会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