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6%的案件确有存在违章建筑的情况,但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较低,导致作出的行政行为有瑕疵,使得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在民事合同争议中,当行政机关作为原告时,行政机关胜诉率高达85.01%,而当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时,胜诉率仅为26.72%。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的2023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厦门表现突出,图为厦门市金榜路。(人民视觉供图)
“网红城市”淄博的排名又前进了,这次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
2024年4月21日,《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发布,在100个城市中,淄博综合得分位居第十二名,与2022年相比提高了12位,并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中位列第一。
这个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的评估项目,已开展十余年。2023年度评估对象是100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所在地、4个经济特区市、18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47个根据人口数量和地域分布选择的城市。评估体系由11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和71项三级指标构成,共计1000分。
2023年的评估中,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南京、宁波、厦门、苏州、无锡等城市表现突出。
“全国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提升,一些城市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蓝皮书项目组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说,“但也在行政执法、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普遍存在短板。”
东西部差距进一步扩大
整体上,法治政府建设比2022年有所进步。“11个一级指标当中,有8个一级指标相对于上年实现了增长,同时有97个城市得分率在60%以上。”项目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表示。
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不平衡、不充分仍是老问题。在排名前十的城市中,其总得分率从78.97%至83.56%,最大分差为4.59%。但具体到一级指标中,各个城市差距明显,例如总体上南京和苏州只相差3位,但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上,苏州比南京低了近20个得分率。
评估结果显示,东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依然高于中西部地区。排名前十的城市中,东部占了9席。在排名前三十的城市中,西部地区只有四川成都和重庆入选。
具体在一级指标中,排名靠前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在“数字法治政府”一级指标中, 2023年评估的最高得分率为92%,最低得分率为47%,总体区分度较大,得分率较高的城市有杭州、深圳、上海、宁波、广州、东莞、北京、珠海、厦门和青岛。课题组认为,中西部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个突出的现象是,27个省份首府中,有20个未能进入前三十。安徽省进入前三十名的并非省会合肥,而是位于安徽西部的六安市。福建省入选的是副省级城市厦门,而非省会福州。此外,贵州贵阳、陕西西安、山西太原、辽宁沈阳等城市均不在此列。
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各级政府之间。
赵鹏表示,2023年的评估报告显示,一旦穿透市一级单位,到达区县、街乡层面,评估指标的得分就不会太高,穿透越深,分差越明显。
2023年,他们观察到,在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的过程当中,地方政府关注到基层依法行政能力薄弱的问题,并开始逐步解决,“比如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上级业务部门加强对基层执法活动的指导”。
地方行政执法得分“三降一升”
报告同时指出,地方执法水平分化加深。
“行政执法”指标总分为130分,是评估中占比最高的一级指标。然而,和2022年相比,100个城市在行政执法的得分上呈现“三降一升”。
100个城市的平均得分率为63.42%,比2022年下降9.92%。相比2022年,2023年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别下降5.18%和17.41%,而两者之间的差值则比2022年扩大了12.23%。
“这说明现在各地行政执法水平差距有所扩大,同时有一部分城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动力不足,亟需强化。”项目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张莉表示。
项目组成员还发现,有地方滥用强制程序,例如在征地时采用“以拆代征”的方式,先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甚至波及部分合法建筑,以达到迅速推进征收的目的。
报告显示,行政强制中的强制拆除案件,行政机关的胜诉率仅为13.12%,其中39.26%的案件确有存在违章建筑的情况,但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较低,导致作出的行政行为有瑕疵,使得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全国非诉执行申请被否定率较低,但地区差异加大,如西北某市非诉执行申请被否定率高达44.70%,涉及主体不适格、程序违法、行政行为使用错误等多种原因。”张莉说。
在本次评估中,得分率有所下降的还有“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该指标总分为90分,被评估100个城市的平均得分率为60.87%,与2022年74%左右相比,得分率下降。
项目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对此作出解释:“一是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在履约上违法失信,二是近几年有关部门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执法力度,公布了一些违法案例,很多城市都被扣了分。”
具体而言,报告中提到,各地政府与私人签订的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履约争议中,行政机关的胜诉率都不高,不少地方发生了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更替而违约毁约的现象。
行政合同类案件主要集中于土地行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领域。在民事合同争议中,当行政机关作为原告时,行政机关胜诉率高达85.01%,而当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时,胜诉率仅为26.72%。
“不管是在行政协议类案件中,还是在政府与私主体签订的民事合同类的案件中,这种未按照约定来履约的情况或者单方变更解除政府合同类的情况还是非常普遍。”成协中表示。
此外,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均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检索到在被评估时间段内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仅有35个城市未被发现在政府采购领域存在针对不同市场主体设定差别或歧视待遇。
对此,成协中建议,应持续加大公平竞争保障机制的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甚至推动建立这种集中化的审查机制,避免目前行政机关的自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