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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6-07-20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近日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评估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调研组通过对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共86家行政机关的官方网站调查发现,各评估对象普遍按时发布了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的编制质量明显提升。

《报告》披露,仅1家国务院部门未能按时将自己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发布在其机关门户网站上。对于年度报告需要向外披露的信息、数据,绝大多数评估对象都可以作出说明,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不公开决定的详细分类等信息的披露情况,却不理想。

应重点说明内容仅简单描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报告》调查内容显示,通过对86家行政机关的年度报告分析评估,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的描述方面,部分行政机关的年报内容过于简单,比如有23份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4份省级政府年度报告未对依申请方式的分类数据进行说明;20份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3份省级政府年度报告未对依申请答复结果分类数据进行说明;36份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7份省级政府年度报告未对不公开答复的分类数据进行说明,上面列举的没有对依申请答复结果分类数据进行说明的行政机关,同样没有对不公开答复的分类数据进行说明。

还有行政机关的年度报告未对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被诉的详细数据进行说明,具体情况是:有18份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3份省级政府年度报告未对行政复议结果的分类数据进行说明,没有说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中有多少被维持,有多少被依法纠错;21份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3份省级政府年度报告未对诉讼结果的分类数据进行说明。

人员经费投入情况描述不理想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除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外,还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等。

《报告》调查显示,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人员投入情况、经费投入情况的描述则普遍不理想。

其中,国务院部门方面,仅7.14%的国务院部门在年度报告中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了说明;16.07%的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描述,在47家未达标的国务院部门年度报告中,有3份虽然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方面的信息,但是描述不明确,其余44份年度报告中则完全没有相关信息。

省级政府方面,58.06%的省级政府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投入情况进行了说明;54.84%的省级政府年度报告对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了说明;29.03%的省级政府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进行了说明,在22家未达标的省级政府年度报告中,有的年度报告虽然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信息,但是描述不明确,其中有的仅在年度报告的附表中标明机构数量,而无其他较为详细的描述,如上海市、江苏省、天津市、黑龙江省、甘肃省等;还有的年度报告则完全没有相关信息,如重庆市、河北省、云南省、广东省、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

文字数据前后矛盾严谨性不足

调研组还对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四个直辖市的政府组成部门,以及下级地方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的一致性进行了抽查。

评估中发现,在年度报告内容方面,居然会出现文字叙述前后矛盾的情况。比如,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年度报告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部分对“申请情况”的介绍中显示,其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而在“答复情况”中却表述为“在25件申请答复中……”而答复情况的分类数据之和为15件。类似问题的出现表明,行政机关对外发布的年度报告严谨性不足,这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另外,有些行政机关的年度报告正文叙述和文后附表内容不一致。例如,北京市气象局的年度报告,在“主要工作情况”下的“公开情况”部分表示,2015年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年度报告正文后的附表则显示,气象局2015年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进行了答复。

建议在线实时生成公开工作数据

《报告》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指出,如果年度报告不能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那么公开就完全没有意义,甚至会影响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从此次年报评估发现,年度报告内容的准确性还不能令人满意。

《报告》建议,做好年度报告发布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年度报告中公开的数据都应当来源于日常真实的统计,年度报告中提到的为信息公开所做的一系列行动都应实际存在、有据可查,注重上下级信息更新同步、信息共享。只有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数据均真实可信,来源真实可查,才能为政府信息的公开搭建好平台,奠定好基础。

“当然,这也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更加精细化、数据统计更加实时准确,特别是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在线办理公开、在线实时生成公开工作数据、在线完成对下属部门工作数据的归集统计分析。”《报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