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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发布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16-10-31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见习记者史兆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今日发布了《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这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

此次评估所使用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在法治政府研究院2013-2015年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依据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实施纲要》修订和完善而成,更加注重实施效果的评价。该评估指标体系一共设置了9项一级指标,分别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总分为1000分。

报告称,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得分及格数量较2015年增加了26个,平均得分率较2015年上升4.57%,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进步幅度加大。连续四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一批样板城市,具有率先在全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潜力。本年度评估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宁波、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合肥、长沙、苏州、潍坊、台州。

全国范围内,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平均水平仅略高于及格线,且呈现出较明显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城市好于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处于落后状态。2016年度评估中,得分最高的城市为东部的宁波市,得分较低的主要以中西部城市为主。

对九个一级指标的得分率进行横向比较可以发现,不同指标之间的得分率存在着较大差异。根据得分率从高到低排列,最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而“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两项指标仍然不及格。本次评估结果显示,尽管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已经提出有十余年,但仍有3个城市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方面得了0分。

与此同时,很多法律制度无法落实的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工作机制。“行政决策”一级指标的评估结果显示,因为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界定不清,直接影响到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落实。尽管规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政策及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相关制度的实施却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这一指标持续处于低位状态,成为制约法治政府发展的关键因素。此外,公众对于政府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认同、不配合现象,究其根源,一方面在于已有的制度设计未对公众参与给予充分重视,另一方面在于对相关制度没有遵循以人为本、便民、公开的原则。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评估报告给出了九项建议: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通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突破;加强微观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构建有效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平台的功能,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数据开放进程;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便民性;落实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来自法学界、理论界和新闻界的专家学者及多位市级法制办负责人等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