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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常务理事会在广州顺利召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3

20231117日晚,第二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常务理事会在广州市广外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顺利召开。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广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共计70余名常务理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执行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董皞教授主持。


大会由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致辞。马怀德教授指出,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会通过设立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行政法学奖学金,鼓励了一批又一批全国优秀行政法学理论研究者、实务工作者和广大学子。近年来,这两个奖项的评选范围进一步扩大、奖励金额进一步增加、评选程序进一步规范,期待新一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会能够开拓进取,为激励和鼓舞广大行政法学同仁贡献更大力量!


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秘书长曹鎏教授汇报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会五年工作情况。曹教授从五年来评奖情况、基金会资金使用情况、新一届理事会章程修订情况、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修订情况、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大会表决并通过了新修订的《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章程》《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基金会的公益属性,相较于第一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新一届理事会对理事成员(包括个人和单位)进行了扩容。新一届理事会章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修订全体会议的召开频率和方式,二是修订常务理事会的定位、选举规则、组成人员、议决规则等规则,三是修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等内容。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了评选工作的主体,由学术委员会具体承担评选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流程由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组成,对评选过程设置了更为严谨和结构化的框架;三是对公示期限进行了调整,将其从原来的30天缩短至7天,以加快评选流程,并与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的公示期保持一致。奖学金评选办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整体降低申报资格,给更多的硕博研究生提供参评资格;二是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三是在评选规则中引入了代表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