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期)新行政诉讼法下最高行政裁判之观察
2018年3月13日晚,法治政府论坛第105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顺利举行。本期论坛邀请到的主讲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贵松教授,讲座的主题是“新行政诉讼法下最高行政裁判之观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毕洪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协中教授作为评议嘉宾出席论坛,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林华主持。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副教授等老师也参加了论坛。
王贵松教授结合案例,提出了其对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点观察:首先,在原告资格方面,王贵松教授对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在判决中所引用的保护规范说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认为该学说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但仍需进一步发展。随后,通过介绍权利保护必要性的适用情况,分析了欠缺保护必要的六种表现,并提出权利保护必要性在适用时要受到一定限制。最后,通过判例比较,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对确认无效诉讼是否适用一般起诉期限的态度。
毕洪海副教授围绕讲座内容提出了写作论证、理论适用、制度价值等九个方面的思考,并对保护规范说、权利保护必要性在未来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方向展开追问。
成协中教授比较了保护规范说在法国、德国等国的适用情况,提出法院在引用时应注意已有争议,审慎引用。随后,基于权利保护必要性在实体法依据上的不足,对权利保护必要性的概念性质、运用的必要性提出疑问。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参加论坛的同学们踊跃参与,就权利保护理论在我国的适用及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老师们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最后,林华副教授对各位嘉宾的观点进行简要总结,本期论坛圆满结束。
(文/张怡铮 图/张升升 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