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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琳:中国政府数据开放法制的发展与建构

信息来源:行政法学研究 发布日期:2018-03-20

【注释】 

[1] Barbara L Cohn, Data Governance: A Quality Imperative in the Era of Big Data, Open Data, and Beyond,10 ISJLP 811(2015)

[2]参见郑磊:《开放政府数据研究:概念辨析、关键因素及其互动关系》,载《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11期。

[3]参见胡小明:《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有什么区别》,载《中国信息化》2014年第23期。

[4] Esteve Sanz, Open Governments and Their Cultural Transitions, in Mila Gasco ‘ Herna’ ndez (editor), Open Government: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Public Governance,3, Springer (2014)

[5]参见郑磊、熊久阳:《中国地方政府开放数据研究:技术与法律特性》,载《公共行政评论》2017年第1期。

[6]参见付熙雯、郑磊:《政府数据开放国内研究综述》,载《电子政务》2013年第6期。

[7]《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2016年1月1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8]参见[美]乔尔古林:《开放数据——如何从无处不在的免费数据发掘创意和商机》,张尚轩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9页。

[9]参见张庆福、吕艳滨:《论知情权》,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10]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11] Cass R Sunstein, Government Control of Information,74 Cali L Rev 891-894(1986)

[12]参见宋华琳:《政府规制中的合作治理》,载《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8期;李玫:《西方政策网络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页。

[13]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14]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15]参见郑磊、高丰:《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研究:框架、现状与建议》,载《电子政务》2015年第7期。

[16] Daniel Lathrop & Laurel Ruma (Editors), Open Government: Collaboration, Transparency, and Participation in Practice, O’ Reilly Press,3(2009)

[17]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18] Memorandum for the Heads of Executive Departments and Agencies, SUBJECT: Transparency and Open Government, https://www.whitehouse.gov/sites/whitehouse.gov/files/omb/memoranda/2016/m-16-16.pdf (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7月3日)。

[19] Open Government Directive, 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open/documents/open - government - directive (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7月3日)。

[20]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1条。

[21]2016年1月1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2]参见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我国政府数据开放顶层设计研究》,载《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1期。

[23]参见宋华琳:《建构政府部门协调的行政法理》,载《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

[24]李克强:《信息数据“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xinwen/2016-05/13/content_5073036.htm(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7月9日)。

[25]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26]参见《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第20条的规定。

[27]参见肖卫兵:《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谈起》,载《理论探讨》2015年第4期。

[28]参见《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第13条。

[29]参见贵州省《政府数据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工标网, http://www.csres com/info/47097.html (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7月15日)。

[30]目前中国只有佛山市南海区在发布数据时提供了多种格式(CSV、 XLS、 TXT、 XML和JSON)。参见郑磊、高丰:《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研究:框架、现状与建议》,载《电子政务》2015年第7期;肖卫兵:《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谈起》,载《理论探讨》2015年第4期。

[31]参见陆健英、郑磊、 Sharon S Dawes:《美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历史、进展与启示》,载《电子政务》2013年第6期。

[32]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33]参见晴青、赵荣:《北京市政府数据开放现状研究》,载《情报杂志》2016年第4期。

[34]参见鲍静、张勇进、董占广:《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管理若干基本问题研究》,载《行政论坛》2017年第1期。

[35]参见高世楫、廖毅敏:《信息化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一个政府工具的分析框架》,载《中国发展观察》2015年第3期。

[36] https://www.data.gov/metrics (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7月8日)。

[37]参见陆健英、郑磊、 Sharon S Dawes:《美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历史、进展与启示》,载《电子政务》2013年第6期。

[38] http://www.eduyun.cn/(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39] http://gsxt.saic.gov.cn/(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0] http://www.bjdata.gov.cn/(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1] http://www.datashanghai.gov.cn/(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2] https://www.gzdata.com.cn/(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3]参见晴青、赵荣:《北京市政府数据开放现状研究》,载《情报杂志》2016年第4期。

[44] Tim O’ Reilly, Chapter 2 Government As a Platform, http://chimera labs oreilly com/books/1234000000774/ch02.html (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5]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46]参见杨瑞仙、毛春蕾、左泽:《国内外政府数据开放现状比较研究》,载《情报杂志》2016年第5期。

[47] Government Response to the Report of the Government 20 Taskforce, http://www.finance.gov.au/publications/govresponse20report/index.html#recommendation-06(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8] http://www.datashanghai.gov.cn/query! queryProduct action? orderName = updateDate (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49] http://www.bjdata.gov.cn/(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10月14日)。

[50]参见郑磊、高丰:《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研究:框架、现状与建议》,载《电子政务》2015年第7期。

[51]参见[美]卡斯桑斯坦:《简化》,陈丽芳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前言部分。

[52]这也是笔者访问北京和上海两地政府数据平台,试图下载数据时的切身经历。

[53] Beth Simone Noveck, Is Open Data the Death of FOIA,126 Yale L J F 285(2016)

[54]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55]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56]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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